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对各项财政收支活动和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日常检查及专项稽查监督,指导各单位贯彻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二、负责编制镇年度综合财政预算草案,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综合财政预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镇属单位预算的执行;编制镇年度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综合平衡镇财政资金;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镇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管理和监督镇各项预算内、外收入和支出,组织收缴镇属企业上缴利润;督促各项财政收入及时缴解入库;管理镇各项财政资金,统一核定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费标准,监督财政各项专项支出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组织对镇政府投资的基建工程实施预、决、结算等基建财务监督管理。
四、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支出,制订全镇统一的开支标准。管理基本建设的财务制度,管理、监督财政资金运用和镇政府的各项资金运用。
五、负责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自筹收入、罚没收入的征管工作,对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
六、对社会团体和未纳入“收支两条线”的镇属单位的收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全镇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九、负责会计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复核工作;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负责大朗会计学会的管理、协调工作。
十、承办市财政局和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办公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1号A栋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2816382
负责人姓名:刘贺斌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