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参与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活动;
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询问;
四、协助办理公证事项;
五、协助司法助理员开展法治教育和其他有关业务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3181091
负责人姓名:叶俊舟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