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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大朗分局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7-18 16:37:5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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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有关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三、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四、落实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五、落实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六、协助编制和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七、落实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工作。

  九、承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十一、组织实施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协助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

  十二、承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十三、落实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四、落实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景福路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1291823

  负责人姓名:秦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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