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发展和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商务、军民融合领域的军民融合发展、金融等工作。
二、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政策,做好大湾区建设与其他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的协同衔接工作,统筹辖区内的市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工作。
三、负责配合全市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推动辖区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等工作。
四、负责有关电力能源管理、节能管理和能源利用状况管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做好粮食和物资等储备工作。
五、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推动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做好企业的协调服务工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六、负责科技、信息化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有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部门有关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和决定,落实辖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开展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等工作。
七、负责辖区对外经济联合协作,以及外商来镇投资的接待、咨询、联络、服务等工作。
八、负责商贸和现代服务业等生产和流通领域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九、开展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协助上级部门开展金融管理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指导经济事务中心开展工作。
十二、经济发展局不再承担外事、军民融合领域的人防、海防和国防动员等工作相关职责。
办公地址:东莞市大朗镇银朗南路28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2816319
负责人姓名:叶建芬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