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大岭山镇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大岭山镇政府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东莞·大岭山”(http://www.dg.gov.cn/dalingshan/)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岭山镇党政综合办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德政街1号政府大院,邮政编号:523820,联系电话:0769-85788382)。
一、总体概况
2023年,大岭山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及时跟进政务公开工作总要求,完成月度、季度以及年度任务,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以抓牢重点信息公开和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全覆盖,促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建设。现将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主动公开信息
依托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应用平台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全年发布政务信息849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299条,规范性文件信息2条,政策解读6条,动态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布。
(二)加强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
2023年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11宗,经申请予以公开信息数量2宗,部分公开信息数量1宗,不予公开信息数量2宗,无法提供信息数量4宗,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依法受理答复,并录入东莞市依申请公开系统。全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0元,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加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方面,2023年我镇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领域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起主抓责任,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另一方面,我镇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充分考虑我镇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镇信息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与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和有害信息。未经三级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为切实做好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结合单位权责清单,全面梳理细化各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完善《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做好日常政府网站公布的信息监测,做到内容准确,保证定期更新栏目。另外,聘请第三方对政府频道网站进行升级,在加强日常内容安全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应用信息无障碍标准和技术实现无障碍浏览,运用“智能问答”“智能推荐”等智能应用、技术打造多元展现、高效便民的服务。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成效明显。但是,依然存在一定问题,主要是个别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个别责任部门对需公开信息不主动、不及时公开;内容发布的审核机制仍有进步空间。针对以上问题,我镇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各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明确本单位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由镇党政综合办加强培训,不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等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岭山镇党政综合办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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