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详实、更优化,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19年度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东莞·大岭山”(http://www.dg.gov.cn/dalingshan/index.html)政务公开栏目中下载查看。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大岭山镇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大岭山大道173号,联系电话:0769-81662226)。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大岭山镇政府在市府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镇发布政务信息1554条。其中,通知公告信息284条;工作动态信息758条;规范性文件信息5条;政策解读5条;财政信息268条;规划计划信息4条;业务工作信息131条;重要会议信息9条;人事任免信息15条;其他信息2条;重点领域信息7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我镇依申请公开信息9条。其中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条;经申请予以公开信息数量4条;经申请不予公开信息数量2条;无法提供申请信息数量1条;重复申请信息数量1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信息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制定《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保密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19年,大岭山镇坚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扎实推进建设镇政府门户网站、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核心的政务公开平台,打造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为力争杜绝不合格政府网站出现,坚持通过加强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配合党政协同办公系统工作提示、电话提醒告知、重要节点提前预防、实地督促检查等方式,全方位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定期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有力保障了我镇政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了我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大力推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热线、问政、访谈、信箱等网上服务互动资源,向广大群众推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明确12345热线作为受理行政职能范围内非应急性政务服务事项的职能定位,进一步强化“平台统一、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协调有力、方便市民”的功能,将之建设成为一项群众满意、社会认可、领导放心的民生实事工程。三是加速“一网通办”。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统筹下,我镇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梳理进驻镇政务服务办事大厅的服务事项目录,已完成725项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实现事项网上申报、并联审批、信息公开、协同监管,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及服务质量
(五)监督保障制度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定《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大岭山镇2019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及依法行政考核和政风行风评议等考评工作,对出现不按时发布、发布内容不准确不全面或者内容雷同、敷衍塞责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负责人责任,进一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大岭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下来,我镇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新修订《条例》内容的学习,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与监督保障措施;
二是进一步梳理我镇信息公开内容,扩宽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部门与各职能部门间的沟通与合作,从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三是加强工作自查,根据每季度的常态化监管检查及年度考核要求,落实整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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