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说明
工程招标投标是集体经济组织的重要经济活动,也是村民群众热切关注的焦点,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经济、民生建设、设施完善等方面的工程投入将持续增加,为保障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亟需对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二、内容要点
(一)管理范围

明晰界定了纳入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体系的具体范围,即以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控股50%以上或股权虽低于50%但有实际控制权的下属单位为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集体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范围。
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属于集体建设工程的,按照本细则执行;属于以镇政府或镇政府部门为建设单位的,按照镇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分级
按合同预算价分为4级:
(1)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40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投标。
(2)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由镇招投标服务所平台进行招投标。
(3)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本细则自行组织招投标。
(4)施工单项合同预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由集体经济组织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三)预算编制和财审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应由具有资质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施工要求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标准编制预算和工程量清单。
对涉及财政资金且单项合同预算价5万元以上的以及单项合同预算价50万元以上的集体建设工程,应由镇财审中心对工程预算进行评审。
(四)民主决策程序审查
将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纳入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审查范围。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设立“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民主程序”审查项目。
(五)工程变更
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的,集体经济组织经民主决策程序表决同意后,报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审查通过,可由原中标人承建:
(1)因附属工程、临时追加工程、改变建设标准、调整建设方案、增减建设规模等原因而发生工程变更事项时,工程变更金额不超过工程施工单项合同的10%且另行承包给他人会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的。
(2)若因功能使用上有缺陷、设计存在不合理或现场实际情况难以实施等原因而发生工程变更事项时,且另行承包给他人会影响施工或功能配套的
(六)招标代理
鉴于招标投标业务专业性强,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大岭山镇农林水务局农村资产管理组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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