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根据《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4年商贸企业纳统项目的通知》,以及《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发改〔2023〕176号)等文件精神,市商务局已对商贸企业纳统项目(批零)(住餐)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已按流程公示。依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发改〔2023〕176号)“四、强化服务保障”中“本措施奖补资金由市镇按照5:5承担”及《关于拨付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批零)(住餐)的通知》,结合审核结果,本次我镇符合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批零)(住餐)企业共10家,涉及拨付金额为126666.56元,其中我镇应拨付金额共63333.28元(详见附件)。
现将我镇应拨付金额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贸企业纳统项目(批零、住餐企业)汇总表.xlsx
东莞市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
2025年12月15日
(联系人:罗世鑫,联系电话:83353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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