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协助调查通知书》公告送达(东莞市强兴吊机有限公司)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1-04 16:00:20  来源: 本网
【字体:

东莞市强兴吊机有限公司:

       你单位违反了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无法以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东城综调通字[2025]第26-0024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内容如下:

       为查清你单位在东莞市大岭山镇颜屋村颜屋路1号涉嫌违法建设铁皮棚的有关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请你(单位)于 2025年 12月 07 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我单位协助调查: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等;

       2、非本案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的需另携带: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情况说明书(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需携带的资料:填写好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否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38.协助调查通知书.pdf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1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