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拨付2023年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资金(1-11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9-10 11:34:02  来源: 本网
【字体: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大岭山镇2023年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大岭山镇2023年度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规定,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组织开展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东莞市大岭山隆欣包装材料厂等39家企业,符合2023年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有关要求,安排资助资金共19.9997万元。

  现将资金拨付给你们,请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做好账目处理。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镇经济发展局反映。

  附件:2023年第四季度支持和激励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稳增长专项资金拨付明细表.xlsx

  东莞市大岭山镇经济发展局

  2024年9月9日

  (联系人:卢缙寅,联系电话:85639373)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