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6号、47号),涉及东莞市大岭山永涛蔬菜档、东莞市大岭山臻品蔬菜档、东莞市大岭山传红调料店和东莞市大岭山洪记食品店。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大岭山永涛蔬菜档经营的菜豆(四季豆)
(一)东莞市大岭山永涛蔬菜档经营的菜豆(四季豆)
(购进日期:2024-05-21),经抽样检验,乙酰甲胺磷(标准指标:≤0.02mg/kg;实测值:0.050mg/kg)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商行现场未发现有不合格批次的菜豆(四季豆)。经调查,该菜档购进涉案批次菜豆(四季豆)共28kg,销售了3kg给抽检单位,剩余的25kg已全部销售给散客。召回公告已发出,暂无产品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臻品蔬菜档经营的黄瓜
(一)东莞市大岭山臻品蔬菜档经营的黄瓜(购进日期:2024-05-23),经抽样检验,噻虫嗪(标准指标:≤0.5mg/kg;实测值:0.86mg/kg)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商行现场未发现有不合格批次的黄瓜。经调查,该菜档购进涉案批次黄瓜共25kg,销售了3.2kg给抽检单位,剩余的21.8kg已全部销售给散客。召回公告已发出,暂无产品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大岭山传红调料店经营的辣椒干
(一)东莞市大岭山传红调料店经营的辣椒干(抽样日期:2024-06-13),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2.42g/kg)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商行现场未发现有不合格批次的辣椒干。经调查,该店购进涉案批次辣椒干共3kg,销售了1.25kg给抽检单位,剩余的1.75kg已全部销售给散客。召回公告已发出,暂无产品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四、东莞市大岭山洪记食品店经营的黄脚立
(一)东莞市大岭山洪记食品店经营的黄脚立(购进日期2024-05-30),经抽样检验,二恩诺沙星(标准指标:≤100μg/kg;实测值:222μg/kg)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在该商行现场未发现有不合格批次的辣黄脚立。经调查,该店购进涉案批次黄脚立共6kg,销售了3.225kg给抽检单位,剩余的2.7755kg已全部销售给散客。召回公告已发出,暂无产品召回。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产品召回。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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