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我镇组织开展了《东莞市大岭山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规划》已形成公示草案。为规范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我镇拟召开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4年9月2日早上10:00,在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3号城建大楼3楼会议室召开。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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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1人,在东莞市内居住或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与规划工作有利害关系的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行政管理相对人等均可申请。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要求
(一)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8月8日。
(二)报名人员可通过书面纸质邮递、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报名。书面纸质材料请邮递至“东莞市大岭山镇教育路3号规划管理所”,邮编:523820,信封请署名“听证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1178001328@qq.com,邮件标题注明“听证报名”。
(三)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报名表》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报名表》,并附身份证扫描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东莞市大岭山镇规划管理所将于2024年8月22日前核实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六、听证须知
(一)《规划》已于2024年7月26日在大岭山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g.gov.cn/dalingshan/)进行公示。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规划》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它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四)经确定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逾期不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五)听证参加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六)听证参加人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七、其他
本次听证会的相关事宜,可以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769-85621121。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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