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5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单位东莞市华振商贸有限公司,2家餐饮单位东莞市大岭山珠诚饮食店、东莞市建东橡胶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堂。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华振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骨鱼”
(一)东莞市华振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骨鱼”(购进日期:2021-9-2)孔雀石绿(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残留量之和)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黄骨鱼”。经调查,该公司购进了上述批次“黄骨鱼”共2.9kg,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2.194kg)。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公司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暂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理。
二、东莞市大岭山珠诚饮食店经营的“斋粉(濑粉)”
(一)东莞市大岭山珠诚饮食店经营的“斋粉(濑粉)”(规格型号:散装,加工日期:2021-9-1)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有上述批次的“斋粉(濑粉)”。经调查,该店购进了上述批次“斋粉(濑粉)”共6件(5kg/件),每一份重0.5kg,可以制作成60份,已全部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4份)。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制售不合格食品并进行自查整改。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
三、东莞市建东橡胶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分餐勺”
(一)东莞市建东橡胶制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分餐勺”(加工日期:2021-8-6)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该批次的“分餐勺”。经调查,该公司食堂的“分餐勺”是自购的,该食堂未设置餐用具消毒保洁设备,餐用具清洗完毕后用开水冲洗直接放在桌面筐内进行保存。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餐具。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公司食堂停止使用不合格餐具并进行整改。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食堂进行立案处理。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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