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代表妇女参与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政府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四、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五、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负责人:叶双华
办公地址:东坑镇人民政府大院主楼一楼
办公电话:0769-83861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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