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36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广其百货批发店销售的“粤流传高粱酒40度”产品
(一)东莞市东坑广其百货批发店销售的“粤流传高粱酒40度”(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9年05月05日)产品,氰化物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百货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购进日期是2019年05月05日的“粤流传高粱酒40度”。经调查,该百货店共购进了上述批次“粤流传高粱酒40度”18.5公斤,已销售18.5公斤(含抽样2公斤)。
(三)执法人员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对“粤流传高粱酒40度”进行召回。该百货店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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