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坑镇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补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的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补齐“三农”工作短板,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打造发展新动能,力争到2025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镇委、镇政府的工作部署,通过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乡村发展,全面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现结合东坑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办法》补助的申领解读
1、补助对象?
全镇的村(社区),属于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建设项目片区范围外且确实需要实施建设的项目,经镇党政联席会议一事一议同意后可进行补助。
2、补助条件?
(1)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全镇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满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要求,聚焦省委、市委《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实施意见》和《中共东坑镇委、东坑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
(2)申报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必须是2022年至2025年动工建设的项目。
3、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1)按各村(社区)乡村振兴项目投资总额的50%进行补助,每个村(社区)原则上每年总补助金额上限500万元。
(2)实行分类补助,主要是对综合项目和重点项目进行分类补助,项目必须按照镇农村工程建设管理程序实施。
(3)综合项目是指单个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综合项目年度补助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4)重点项目是指单个投资规模在5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重点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年度总补助金额500万元扣减年度综合项目补助金额。
(5)对有市及其他帮扶资金来源的项目,应在扣除上级或镇其他补助部分再按照比例进行差额补助.
4、申请流程是怎样?
各村(社区)乡村振兴战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采取“先规划、再入库、后实施”的方式。
(1)项目入库。由各村(社区)于当年10月开始上报下一年计划建设项目,按要求填报项目建设计划申报表,并于当年10月底前上报镇农林水务局(附件一)。经农林水务局组织初审同意后,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正式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库。
(2)资金拨付。入库项目在开标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可申请预拨30%的补助款作为启动资金,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可拨付另外50%的补助款,待建设项目结算后再按结算情况拨付剩余的补助款。
(3)提供的资料。首批款拨付所需资料:东坑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项目审批材料;东坑镇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审议乡村振兴项目相关文件资料。进度补助款及余款拨付所需资料:东坑镇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东坑镇乡村振兴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相关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审批资料、实施资料和验收备案等相关资料。
三、《办法》有效期有多长?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东坑镇农林水务局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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