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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镇属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文件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11-22 18:02: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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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东坑镇镇属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分局与经联总社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东坑镇镇属资产交易管理办法》,根据有关要求,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的制定背景说明

根据2017年巡察组公开反馈的意见要求,镇属资产需纳入市农村资产交易平台进行管理交易。目前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均按照《东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办法》及“1+5”相关文件规定,提交至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但我镇的镇属资产缺乏相关规定交易方式的制度。因此,为进一步完善镇属资产的交易管理,确保交易过程公开透明公正,特制定《东坑镇镇属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说明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镇属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交易行为,确保镇属资产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推动镇属资产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共有五部分内容,分别为总则、管理机构及职责、交易方式、交易程序以及附则。

第一部分为总则。本部分明确法律法规政策依据、适用对象及范围以及实施办法的原则。

第二部分为管理机构及职责。本部分明确东坑镇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下称镇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批同意的资产交易活动,并明确镇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为交易方式。本部分明确必须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镇属资产资源,包括产权交易、租赁交易、报废的固定资产残值交易、其他符合要求的交易。

第四部分为交易程序。本部分明确了整个交易过程的程序,包括提交申请资料、发布信息、信息变更、受理报名、交易保证金、邀请见证、组织交易、确认成交、合同备案、期满续约、现有资产处置等的相关资料和程序。

第五部分为附则。本部分明确镇属资产交易后收入的管理;明确具有国家和省市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名牌明标企业称号、倍增计划企业、上市后备企业或龙头企业称号的政府重点扶持企业,被省、市、镇认定的重点项目企业,报党政联席会审批,审批同意后,可不经公开竞价程序,可采取磋商的方式引进签约;规定了纠纷处理方法,并对该办法未尽事宜及有效期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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