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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坑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4-29 08:56:2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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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坑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鉴于原东坑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加强普法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确保普法工作的落实,镇委、镇政府决定对镇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根据全国和地方人大普法决议和上级部门普法工作的部署,负责本镇普法工作的规划、组织和实施,加强法制的普及宣传工作,重点加强对镇村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积极配合本镇的依法治理工作。

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长:卢浩华(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仲平(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李进强(镇委委员)

卢浩棠(人大副主席)

  : 黎维峰(司法分局)

卢绍辉(组织人事办)

黄伟球(宣传教育办)

彭淦森(政法办、综治办)

苏东就(党政办、法制办)

彭日容(人大办、依法治镇办)

郭建湘(信访办)

彭伟新(经贸办)

李灿明(商务办)

丁钦照(社会事务办)

卢伟强(计生办)

苏旺堆(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谢茂春(工会)

苏伟强(团委)

卢淑兰(妇联)

丁向华(财政分局)

刘学林(公安分局)

李国英(城市综合管理分局)

丁志钦(人力资源分局)

张淑娟(社保分局)

卢仲棠(环保分局)

卢康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

卢煜钦(安监分局)

黄建中(工商分局)

韩英明(交通分局)

陈耀华(交警大队)

  前(消防大队)

陈振华(文化执法分队)

卢志强(广电站)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司法分局,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由黎维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蔚麟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83382497

 

                               

                 东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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