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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坑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10-20 16:41:0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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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坑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

东坑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54

 

东坑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和减少扬尘污染,配合市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东莞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东大气办〔20141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各类建筑工地、各个主要道路、各扬尘产生企业以及裸露土地等进行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扬尘污染,降低我镇空气中的颗粒物浓度,减少灰霾天气的产生,进一步改善我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一)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大型施工工地,包括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的施工工地,建设用地面积≥20万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工地,以及建设用地面积5万平方米的房屋拆除改造工地,公路施工场地除外,要全部建设视频监控系统。

1.建筑施工措施要到位。镇内主要街道两侧和其它人流量较大的路段、广场、车站四周建筑工地的围挡不得低于2.5,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建筑工地运输车辆坚持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的管理规定,无准运证车辆不准进,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不准驶出工地。因此,工地场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其他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工地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工地内及周边堆积的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必须采用封闭、喷淋及表面凝结等降尘措施。

2.道路施工安排要合理。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采取沥青填补等方法及时回填开挖路面。破损的路缘石需要尽快清理和重新铺设,减少因道路不平车辆特别是大型装载车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污染。

(二)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1.强化运输监管。拉运渣土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要求必须保持车身整治,覆盖严密,不遗洒渣土。重点整治渣土及其他物料在运输途中的抛、洒、滴、漏情况,严查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行为。

2.加强道路保洁。扩大吸、扫、冲、收组合式道路保洁设备比重,增加我镇道路冲洗保洁频次,特别是加大对东坑大道、东兴路、科技路、骏发路、骏达路、迎宾路、东安路等主要干道的清扫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污尘负荷,减少道路扬尘。并在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实际建筑工地分布及渣土车行驶情况,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强化作业。

3.做好垃圾清运。加强包括垃圾中转站在内的垃圾堆放地的管理,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车辆必须做好封闭措施,车体洁净,防止垃圾洒漏,造成二次污染。

(三)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重点整治全镇的煤堆、料堆、灰堆以及水泥搅拌站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督促企业对物料采取封闭存储或者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对长期堆放的废弃物应采取覆绿、铺装、硬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稳定剂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四)整治裸露土地扬尘污染。

按照易绿则绿、易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采取绿化、硬化、洒水、覆盖等措施,加强对未利用土地等裸露地面的扬尘污染控制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我镇决定成立东坑镇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李  刚(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灿坤(镇委委员)

  员:卢仲棠(环保分局)

苏东就(党政办)

李国英(综合管理分局、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谢泽波(城建办)

        韩英明(交通分局)

苏沛轩(国土分局)

丁荏辉(规划所)

谢少雄(水利所)

        刘学林(公安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卢仲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部门分工

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管理,谁施工谁防治的原则,结合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环保分局负责牵头推进扬尘污染防治整治工作,做好协调、通报和报告工作,并负责工业扬尘防治工作。

城建办负责对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实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和城市管理分局负责镇区内道路维修、养护工作扬尘防治工作;负责城市清扫,保洁及洒水降尘工作;负责公共绿地、道路两侧的绿化工作;负责拆除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交通分局负责交通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水利所负责水利工程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公安分局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路行驶的易洒漏物质运输车辆的执法工作。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开展时间由3月份至531,按市的部署,我镇将行动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至4月中旬)

对镇内的各类建筑工地、主要道路、扬尘产生企业以及裸露土地等扬尘状况进行摸底调查,然后根据实际情况,按影响程度、部门职责将清查出的问题进行分门别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安排具体人员跟踪落实。各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每个会产生扬尘污染的地点做好防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下旬)

由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组成我镇的一支扬尘污染联合执法小组,重点监管我镇主要扬尘污染点,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及时下达整改要求,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查处,确保扬尘污染得到遏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迎接市大气污染专项的督查工作。

(三)巩固提高阶段(5月份)

各部门及时总结整治情况和存在问题,请于510日前将整治情况总结汇报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并于520日前完成我镇的整治情况,上报市大气污染治理办公室。同时,总结本次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做好整改,并将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加大执法力度,确保扬尘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带领各自的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二)综合协调,分工明确。各部门要在梳理我镇扬尘现状的基础上,按各自的职责及要求开展工作,落实责任,要有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密切配合其他部门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切实解决各种难题,不得互相推诿扯皮,确保扬尘污染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格要求,重点突出。从严查处各类渣土乱倒行为,在重点地区实施驻点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随意倾倒工程渣土和渣土车运输途中未采取密闭措施等行为按规定进行处罚。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发挥本地媒体的宣传作用,提高施工单位、从业人员扬尘污染防治的责任意识和环保意识。利用网络和举报电话,发挥公众监督作用,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扬尘防治工作中来,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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