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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坑镇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4-07-31 16:49:0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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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坑镇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

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镇投资环境,改善公路路域环境和行车条件,全面提升我镇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东莞市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东府办函【2014246号)和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对象范围和目标

    (一)整治对象及范围

    我镇整治对象为省道1段、县道3条,重点是根据《关于我市县道公路调整问题的复函》(东府办复[2011]808)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东莞市县道网规划调整的意见》(粤交规[2013]919)的精神对路域范围内的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实施整治。路域范围包括公路及公路用地(下称路内)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下称路外)。

(二)整治目标

    201310月至2015年底,用2年左右的时间,突出治理违法广告、违章建筑、乱贴乱画、摆摊设点、乱堆乱放等公路路域脏、乱、差、堵等现象,进一步规范非公路标志、平交道口、过镇过村路段、货物集散地管理,依法取缔各类涉路违法行为,努力创建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我镇公路的通行能力、路况水平、安全水平和交通综合服务水平。具体要求如下:

    1、路内:路面干净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系统顺畅,绿色植物合理覆盖公路两侧边坡、分隔带等,交通标志前后500无广告,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构造物,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堆积物占道。

    2、路外:无违法违章建筑物与地面构筑物,穿越村镇路段尽量采取半封闭或者隔离等措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二、组织架构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具体部署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成立镇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长:曾轶荣(镇委委员)

副组长:李绍洪(副镇长)

  员:李国英(城市综合管理分局)

韩英明(交通分局)

田广清(公安分局)

丁向华(财政分局)

苏沛轩(国土分局)

卢仲棠(环保分局)

黄建中(工商分局)

陈耀华(交警大队)

谢泽波(城建办)

丁雪红(督查办)

卢良波(纪检办)

丁荏辉(规划所)

黎伟祺(农办)

谢少雄(水利所)

整治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城市综合管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英同志兼任。

    三、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 城市综合管理分局牵头,交通分局、工商分局、环保分局等单位协助配合负责路外部分整治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1、覆盖或清理路域范围内居民房屋、围墙等设施上的广告、非公路宣传标语,覆盖或拆除公路沿线误导行车或影响视线的商业性广告标语。

    2、清理乱贴乱画、乱吊乱挂现象和破旧牌匾。

3、沿线货物集散地整治:清理规范公路两侧的建筑材料、煤场等散装货物集散地和建设工地,做好防护措施,防止造成公路污染和其他环境污染。出入口要实行硬铺装和水冲洗;散体物料运输车辆须冲净车身车轮,采取密闭措施,确保无洒漏脱落才能进入普通干线公路行驶。

4、清理路外各类杂乱种植物,做好可绿化路段的生态绿化和美化,使公路绿化与周边环境和景观相协调,并结合地方公路景观带建设一并实施。

(二)交通分局牵头,城市综合管理分局、公安、交警等单位协助配合。重点查处和清理路域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拆除或迁移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包括在路内以跨路门架等形式占用设置、在路外擅自设置或未按规范要求设置,以及弯道内侧设置明显影响行车视线的标牌;要求实现交通标志前后500无广告;对经许可设置但已破损陈旧的,责成设置者限期刷新整修。

   (三)公安分局牵头,交通分局、交警大队等单位协助配合,指导公路沿线整治过程中的治安维护工作,对破坏、阻挠、妨碍整治工作的违法人员依法进行处理;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制止在公路上违法停车、堵塞交通等行为,整治无牌无证车辆,切实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四)城市综合管理分局牵头,环保分局、交通分局、工商分局、城建办、规划所等单位协助配合,查处和清理路外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设施,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取缔。查处和清理路外未按规定设置的各类摆摊点、洗车点、广告牌等,全面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及时清除路外堆存的垃圾、渣土、杂物、废弃物,设置必要的垃圾箱(桶)、垃圾池,加强日常保洁,每天定时清运。

   (五) 水利所牵头,环保分局、工商分局等单位协助配合,查处和清理中型及以上公路桥梁和公路渡口上下游200范围河道内采石取土、修筑堤坝、倾倒垃圾、压缩或者扩宽河床等危害公路、桥梁、渡口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严禁在公路桥梁跨越河道上下游的法定范围内采砂。

    四、整治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2013101开始至2015831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0131012014531

1、镇整治办协调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整治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和工作流程图,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整治任务。

    2、镇整治办协调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组织人员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项记录,分类登记造册,制作图像资料,建立相关档案,全面核定、统计、汇总、盖章后报整治办公室。上报材料要求数据真实,无虚报瞒报漏报。

    (二)宣传动员和集中整治阶段(2014612015815

    镇整治办要及时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及时推行政务公开,公示整治对象基本情况,认真做好与整治对象权属者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分解的工作任务,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816920

    各牵头单位要根据整治内容和标准做好自检、自评工作及时总结,并于2015910前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镇整治办,镇整治办汇总后报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是全面提升公路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我镇公路交通整体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将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要落实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由城市综合管理分局牵头,相关单位协调联动,各司其职、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整治工作。整治办要每个季度召集整治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一次整治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和各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公路沿线群众的路域环境保护意识和护路爱路、文明出行的公益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实现路域环境全面提升。

    (三)严格督查,依法开展整治。各牵头单位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依法办事、强力推进,要坚持以人为本,讲究工作方法,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尽量减少、尽力化解在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冲突,防止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四)落实经费,保障整治实施。整治工作经费纳入镇财政专项预算范围,优先保障整治工作,支出实行专款专用。

    (五)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整治办要牵头会同各相关单位研究制定我镇普通干线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技术指南和管理办法,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管理职责,完善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落实日常监管和常态执法,将日常行政执法、路政执法管理、养护管理示范工程监管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整体推进,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构建起适应现代公路养护管理要求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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