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坑镇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
《东坑镇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坑镇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平安东坑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市近期操纵乞讨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的实际,为严厉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及时救助乞讨人员,镇政府决定从
一、工作目标
以建设平安东坑、幸福东坑为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力量,集中打击处理收买、拐骗、强迫、伤害、组织他人乞讨等违法犯罪以及幕后组织者、策划者、操纵者、利用他人乞讨牟利者等,切实加强我镇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我镇文明城市良好形象。
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东坑镇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统筹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组 长:卢浩华(镇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仲平(镇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曾轶荣(镇委委员)
高佐达(镇委委员)
李绍洪(副镇长)
成 员:田广清(公安分局)
卢煜昌(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卢隽鑫(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黄卓坤(东坑派出所所长)
卢浩谊(彭屋派出所所长)
黄伟球(社会事务办)
李国英(城市综合管理分局)
彭淦森(综治办)
谢振强(宣传教育办)
潘永晃(东坑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由田广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伟球、彭淦森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通报救助管理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工作步骤
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行动分两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二)全面摸查和集中整治阶段(
四、工作分工
(一)公安部门 重点打击收买、拐骗、强迫、伤害他人乞讨的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幕后组织者、策划者、操纵者、利用他人乞讨牟利者等;对所有乞讨人员要一律采集血样及个人信息,输入全国打拐DNA(脱氧核糖核酸)信息库对比;加强乞讨人员的排查,及时发现核查违法犯罪线索;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做好乞讨人员的救助、劝导、护送。
(二)民政部门 牵头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排查工作,加强街头救助,劝导、引导乞讨人员进入救助站接受救助。配合其它部门做好被拐卖、拐骗、胁迫、诱骗、利用乞讨的残疾人、未成年人的调查、取证和解救工作;强化救助管理站内部管理和服务,改善设施环境,保障受助人员的基本生活,并及时做好受助人员的身份甄别、返乡、安置等工作。
(三)城管部门 依法做好镇区主要路段、路口乞讨人员影响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配合公安部门做好乞讨人员交通安全行为的管理;依法处置乞讨人员占道经营、损毁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在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悬挂重物等破坏环境卫生、违反市容市貌管理规定的行为;协助其它部门做好街头劝导、引导和救助工作。
(四)宣传部门 积极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减少社会负面影响。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报道专项行动的举措及成效,引导和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帮助乞讨人员回归家庭、社会的良好氛围。
(五)卫生部门 做好急、危、重病症的乞讨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六)妇联 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教育,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操纵流浪乞讨儿童犯罪的相关工作。
(七)综治部门 负责指导、监督各镇街落实打击操纵乞讨违法犯罪工作措施,强化打击、劝返、救助等齐抓共管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专项行动。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乞讨人员清理、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按照镇委、镇政府统一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密切协作,联勤联动,统一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依法办事,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立足保障维护乞讨人员合法权益,耐心引导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做好教育劝返工作,要坚持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因粗暴执法和不作为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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