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坑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公室、各村(社区)、各单位:
《东坑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坑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东坑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二次供水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要求,严防水性疾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水务〔2014〕11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掌握我镇二次供水单位现况,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水平,保证安全、卫生的饮水供给为目标,实行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相结合,严防水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普查目标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二次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我镇二次供水饮用水卫生状况。通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普查摸底,建立管理档案,规范二次供水管理,对不及格的二次供水设施提出整改要求,使二次供水单位建档率达100%,监督监测覆盖率达100%,有效防止水性疾病的发生。
三、普查范围
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储存、加压等设施,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者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
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而设置的高、中、低位储水池(水箱)、管道、阀门、水泵机组、电控装置及建(构)筑物等设施。包括从结算水表至用户内部分表前的所有管道及附属设施。
对全镇辖区内已报装使用的所有供水用户进行摸查登记,凡使用二次供水设施的用户均在普查登记范围。所有二次供水设施按居民(自建住房除外)、办公、酒店、工业、医院、学校等建筑类型进行分类普查,登记建档。
四、职责分工
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部署、推进全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以镇自来水公司为主力,外经、经信、教育、房管、卫生等成员单位各抽调一人,成立普查工作队,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培训及二次供水规划等普查具体工作,并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分工如下:
1、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来水公司):
(1)组织部署全镇普查工作;
(2)组织开展全镇普查宣传工作;
(3)协调解决普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负责全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数据汇总,检查并验收各村(社区)、园区普查成果;
2、宣教办:负责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宣传推广工作,并协调督促全镇学校、医院配合完成二次供水设施统筹工作;
3、经贸办、外经办、民营办:负责协调督促全镇酒店、工业配合完成二次供水设施统筹工作;
4、房管所:负责协调督促全镇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完全二次供水设施统筹工作;
5、自来水公司:负责配合完成其供水范围内的普查工作,为全镇普查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6、各村(社区)、园区:
(1)成立辖区普查专责机构,各村(社区)主任、园区经理作为主要负责人,落实属地普查专职工作人员;
(2)制定辖区普查实施计划,组织实施普查工作;
(3)开展普查宣传;
(4)负责各种普查用具的准备工作;
(5)负责本辖区普查数据的整理、录入、审核、保管、汇总、上报;
(6)负责本辖区内普查的其他相关工作;
(7)协助镇普查领导小组进行检查、抽查、验收。
五、普查内容及方法
为详细了解我镇的现有二次供水设施状况,本次普查需查清镇二次供水单位数量、管理现状,二次供水设施种类、建造年限、使用状况,二次供水收费状况以及需进行设施改造的二次供水单位数量。具体内容应该包括:
1、建筑物所在地址,业主情况,建设、使用年限;
2、二次供水采用的方式以及管理单位情况;
3、供水管的管材,管径,建设年限,使用状况;
4、使用的水箱、水池的类型,数量、内壁材质,单个容积,启用(报废)年限;
5、加压设备的品种,型号,位置,用途,流量、扬程,数量,启用(报废)年限;
6、清洗消毒单位,使用的设施、材料,清洗消毒间隔时间,水样检测,水样公示情况。
本次普查采用地毯式的清查方式进行,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灵活采用典型调查、重点调查相结合的多种调查形式,充分利用已有的基础资料,各相关环节单位要积极配合协作。数据的收集采用清查登记、档案资料查阅、现场查勘,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
六、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动员宣传阶段(2014年5月)
根据市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方案,结合本镇情况实际,理顺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确定实施步骤和工作措施,并做好全镇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普查的部署、动员宣传工作。 (二)调查摸底、业务培训阶段(2014年5月)
按照市二次供水设施普查领导小组安排确定普查工作人员,参加市举办的培训班,根据市普查技术方案,核实我镇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逐一摸底调查,进行登记造册,并填写《东莞市二次供水设施普查档案表》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再进行汇总整理上报市二次供水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开展、积极推进阶段(2014年6月-8月)
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调查摸底和登记建档情况,对各个二次供水单位实施包括现场勘查、填写档案表及调查问卷,数据审核及录入等普查工作,全面开展对辖区内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监督监测的工作。
(四)巩固提高、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9月-12月)
镇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镇的普查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巩固提高,并将工作情况、总结及时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二次供水设施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各个二次供水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保障二次供水设施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做好二次供水设施安全保障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将这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纳入重要的日常工作,切实加强对二次供水设施专项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普查措施落实到位。
(二)协调推进、开展普查。根据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镇实际,建立健全二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全面落实二次供水普查的各项目标。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大力协作,加强沟通和交流,加强协调和协作,形成强有力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果断、有效、有序地解决二次供水设施普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共同推进普查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管理、严格供水。各二次供水单位必须按规定成立二次供水安全管理组织,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二次供水设施、饮用水卫生管理等工作;要明确有关负责人和管水人员的管理职责,落实二次供水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对二次供水设施所用的净化、消毒、输配水设备与防护涂料等要查看相关卫生许可证件,证件齐全方可投入使用。
(四)加强检查,强化监督。要加大对二次供水设施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二次供水单位在水质监测、水污染事件防范、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强化对二次供水单位在设施的清洗消毒方面的监督管理,消除不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二次供水饮用水化学性、生物性健康危害事件的发生;督促二次供水单位全面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供水卫生管理;要明确责任,完善规划,落实措施,确保尽快解决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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