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3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松东鱼档销售的“金仓鱼(海水鱼)”
东莞市东坑松东鱼档销售的“金仓鱼(海水鱼)”(样品来源:外购;购进日期:2025年9月10日),呋喃西林代谢物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金仓鱼(海水鱼)”存留。经调查,该档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金仓鱼(海水鱼)”5.3千克,已全部售出,其中被抽检4.05千克。
执法人员已要求该档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档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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