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E12街坊调整》方案通过审批,成果符合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调整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东莞市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E12街坊。本次调整范围位于东坑镇中部,东兴路南侧,东坑水道西侧,东莞市东坑医院北侧,面积约6.51公顷(97.65亩)。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地块边界调整、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和其它技术修正等内容。
1、地块边界调整:衔接国空用地用海,优化C-E12-1、C-E12-4地块用地边界,调整后C-E12-1用地面积46753㎡,C-E12-4用地面积4762㎡,C-E12-2、C-E12-3地块用地面积不变。
2、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调整:根据后续开发建设诉求,调整后C-E12-4地块用地性质由教育科研设计用地(C6)调整为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结合实际建设诉求,容积率由0.8调整为2.8,建筑限高≤50米;C-E12-3地块现状使用功能(应急救灾中心)与规划用地性质不符,结合东坑镇未来发展诉求,本次调整将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其它公共设施用地(C9)调整为预留建设用地,C-E12-1、C-E12-2地块用地性质和容积率不变。
3、其它技术修正: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现状情况,统一道路名称,根据莞标及相关要求,修正建筑密度、绿地率、道路断面和建筑退线等指标。
三、实施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
四、其他事宜
《东莞市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E12街坊调整》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http://nr.dg.gov.cn/)。
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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