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

我镇拟定了规范性文件《东坑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修订)》(以下简称《通告(修订)》),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有关规定,现就文件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通告(修订)》的出台背景
(一)《通告》实施以来,在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均符合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在实施成效方面,全面系统规范了停车泊位重点区域收费工作,有效地停车位资源的优化配置,大力助推东坑镇城市、经济、社会建设的快速发展。但在完善性方面仍有不足,针对《通告》实施以来发现的问题,拟对禁设区域路段、重点区域路段进行调整。
二、《通告(修订)》的形成过程
为加强我镇道路停车泊位管理,完善机动停放服务收费差别化政策,利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合理使用及停放,提高道路停车泊位利用效率,缓解市民停车难问题,根据《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发改〔2019〕468号)、《关于印发〈东莞市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划定工作指引〉的通知》(东交〔2022〕147号)的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东坑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2025年7月开始组织人员起草《东坑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修订)》。2025年7月10日,征求我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村意见,均没有修改意见。在2025年7月18日,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东坑镇关于划定道路停车重点区域路段的通告(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截止征求意见期满,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三、《通告(修订)》的主要内容
《通告(修订)》共3条条项,对区域路段划定、有关要求、施行日期等作了具体说明。
(一)区域路段划定:
(1)禁设区域路段是指我镇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和国道、省道、县道等,包括科技路(长安塘村委会至常平交界段)、东英路(东坑路段)。停放在规范设置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除外。
(2)重点区域路段是指镇中心区内医院、政务(办证)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的道路,包括:东皇步行街、黄屋大塘街、黄屋大塘二街、沿河西二路、永生路、凤凰路。
(3)非重点区域路段是指禁设区域路段和重点区域路段以外的其他道路路段。
(二)有关要求:禁设区域路段禁止设置道路停车泊位,禁止机动车违法停放。重点区域路段和非重点区域路段的机动车停放行为须遵守相关停放规定。
(四)施行日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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