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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5-15 11:10:4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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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我单位执法人员丁荏辉执法证不慎遗失,无法收回,现声明作废。详细情况如下:

丁荏辉,证件编号:19111197140,有效期至:2025年430日。

特此声明。

 

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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