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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彭屋村党委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8-18 17:34:5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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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彭屋村党委(以下简称“彭屋村党委”)进行了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2023年1月13日,巡察组向彭屋村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使命感

  (一)提高政治站位。村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巡察反馈意见要求,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落实到乡村治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推动我村高质量发展,提升村民福祉。

  (二)健全组织保障。村召集“两委”干部和合作社理事,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梳理巡察反馈问题,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改工作办公室。由村党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两委”干部任成员,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召开专题会议。村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两委”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村党委书记针对历史债权清收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查摆,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全力追收债权,完善制度建设;分管“两委”干部针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查摆。

  二、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不折不扣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1.针对“债权追收不力,呆坏账风险高”问题。一方面,集中力量清收账龄较长的债权。一是整理相关债权档案,核实债权是否真实存在,理清债权历史成因,并对有押金的债权进行押金扣减;二是对扣减押金后仍有余额的,在3个月内逐个联系、约谈相关债权人,要求尽快偿还尚拖欠我村款项;三是对于协商无果、金额较大的债权,委托律师向债权人发催收函,必要时委托律师起诉,司法清收欠款;四是将未真实存在的债权、司法催收成本过高或经司法裁决仍无望清收的债权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就债权核销事宜进行集体表决。另一方面,定期回顾。针对债权历史成因总结经验教训,定期梳理债权清收情况,每年结清内部往来款,每月核实租金、水电费等费用收取情况,按合同约定催收和处置。

  2.针对“农村会计委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一方面,村已正式邀请镇委派会计按要求列席村班子联席会议,对生产经营管理事项提供合规性和可行性建议。另一方面,加强法规学习,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及合作社理事集体学习了《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好“三资”管理相关规定。

  3.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已将应结转的在建工程全部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分管的党委委员及经办人员进行批评,要求在建工程需要在投入使用前结转至固定资产科目,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三是组织分管的党委委员、财务室工作人员学习农村会计准则。

  4.针对“重大事项未审查”问题。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对分管的党委委员及经办人员进行批评,要求吸取经验教训,坚持长期做好重大事项报审报批工作。二是加强法规学习,集体学习《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坚决做好重大事项报审报批等“三资”管理规定。三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我村实际情况,编制重大事项白名单,并落实专人跟踪核实白名单事项是否履行报审报批流程,将重大事项报审情况排查制度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历史应收款清收问题,村党委将继续集中精力,摸清成因,分门别类进行清收处置。对于分期偿还的应收款,密切关注偿还情况,必要时采取干预措施,防止超出诉讼时效;对于账龄较长但仍能联系债权人的,通过与债权人沟通协商等方式,争取最大限度降低集体经济损失。同时,密切跟进现有合同履行情况,防止新增不良债权。

  针对农村会计委派制度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和重大事项审查,我村党委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管理工作,定期复查,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努力推动集体资产管理的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9-83382616;电子邮箱:dgdkpw@126.com;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东坑镇彭屋村八路1号102(彭屋村委会);邮政编码:523445。


中共彭屋村党委

2023年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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