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2〕572号)文件要求,我分局将对政府采购保证金开展全面清理清退工作。请相关投标人、供应商(详见附件)于2023年4月16日前联系我分局办理退款手续,公告期满仍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我分局将按规定上缴国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中标供应商
1、《东莞市东坑镇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申请表》;
2、采购合同;
3、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未中标供应商
1、《东莞市东坑镇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申请表》;
2、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退还保证金资料邮寄地址
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可派员持上述资料于工作时间到我分局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或邮寄至东莞市财政局东坑分局(受理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三楼
邮政编码:523000
联系电话:0769—83889098
联系人:李小姐
东莞市财政局东坑分局
2023年3月15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