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欣荣餐饮店加工销售的“黄金火腿鸡蛋炒饭”和“老干妈肉丝蛋炒饭”
东莞市东坑欣荣餐饮店加工并通过“美团外卖粒食代•猛火炒饭(东坑店)”销售的“黄金火腿鸡蛋炒饭”和“老干妈肉丝蛋炒饭”(加工日期均为2022年9月21日),菌落总数项目均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店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行为并主动提供材料,及时排查整改,主动召回涉案食品,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一、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处人民币贰仟伍佰元(2500元)的罚款;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陆元伍角伍分(46.55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伍佰肆拾陆元伍角伍分(2546.5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罚〔2022〕301227117号)。
该店自查分析上述批次炒饭不合格的原因是天气较热,炒饭制作打包后放置时间较长,美团骑手送餐时间较长,导致细菌滋生,也可能是配送过程中食物被污染。针对上述问题,该店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做好本店卫生清洁,保持厨房间、打包台干净整洁,备料都放在有盖的容器里,防止食物污染;2、与美团骑手沟通,要求骑手尽快取餐,取餐后尽快送达;3、如果制作的食物放置时间较长,就丢弃,重新制作。我局对该店组织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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