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下旬至11月中旬,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东坑镇党委及井美、彭屋、坑美、黄屋、丁屋、东坑、初坑、角社、新门楼、长安塘等十个村开展常规巡察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东坑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被巡察村“两委”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受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特别是涉及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东坑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8338285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专门邮政信箱:东莞市东坑镇东坑大道中89号东坑镇人民政府主楼一楼(市委第五巡察组收),邮编523451;专门电子邮箱:DGswdwuxcz@dg.gov.cn;同时,在东坑镇人民政府主楼二楼大堂、镇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门前、十个被巡村党群服务中心门前设置“市委第五巡察组联系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2022年11月15日。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有关问题和情况。
中共东莞市委第五巡察组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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