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东市监检〔2021〕8 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港悦餐饮店销售的“烧鹅”
(一)东莞市东坑港悦餐饮店销售的“烧鹅”(样品来源:加工/自制;抽样日期:2021年11月26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烧鹅”。经调查,该店自制上述批次烧鹅2千克,已全部售出,均被抽检,无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店停止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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