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要求,现依据有关规定,对东莞市东坑镇东兴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告,公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东莞市东坑镇东兴工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实施单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3、规划地点:东莞市东坑镇东部
4、规划概要:东兴工业集聚区位于东坑镇东部,面积约为108.27公顷,属于塔岗村、坑美村、寮边头村及长安塘村管辖范围,目前形成了以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为优势的产业结构。现拟对东兴工业集聚区进行科学规划,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新材料产业为主导产业,对区域产业进行高效引导,构建以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互联网经济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形成规划布局合理、产业定位明确的工业集聚区。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坑分局
联系人:卢生
联系电话:0769-83866369
通讯地址:东坑镇横东路29号消防安监大院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机构: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对本规划有关的环境影响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电子邮箱:dkhbfj@163.com;传真:0769-83883911)。后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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