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与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中医〔2017〕18号)和市卫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东莞市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与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卫函〔2017〕400号)要求,为提升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打造中医药服务特色镇,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须达到以下指标:
1、加强东坑医院中医科、中医康复科和中药房标准化建设,将东坑医院护理院建设成为中医康复和中医护理为特色的护理院。
2、建设以少儿中医保健和中医“治未病”为特色的社卫中心中医馆;社卫中心中医诊疗量占社卫中心诊疗总量达到30%以上。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4、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比达到25%以上。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5、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
6、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东坑医院设有中医药文化宣传栏,区域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得到提升。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强化中医药服务网络建设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标准化建设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32号)和《广东省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的要求,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第二轮标准化建设工作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建设,设立中医馆。社区卫生服务站要加强中医诊疗设备配备,具备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条件。
(2)加强东坑医院的中医药科室建设
东坑医院要按照《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加强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
(3)鼓励支持社会办医
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对其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前提下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
2、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作为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推广多种有效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合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以及疾病康复中的作用。
为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探索开展东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市中医院建立中医联合体和“治未病”科等专科联盟。通过组建中医联合体、医师多点执业等多方式,鼓励二级以上医院中医师到社卫中心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合理分配优质医疗资源。依托中医联合体,充分发挥市中医院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带动东坑医院、社卫中心中医药工作的开展。
(2)提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镇卫生计生局要根据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和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开展对社卫中心管理人员和中医药服务团队专题培训,合理发挥市中医院对东坑医院中医科、护理院及社卫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积极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宣传和居民健康档案中医体质辨识,增加健康管理覆盖面,提高服务效率。
在孕产妇、亚健康人群和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要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和作用,逐年提高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率。社卫中心应根据《健康教育中医药基本内容》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中医健康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健康知识讲座、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等方面,中医药内容应不少于40%。
(3)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
社卫中心要重视维护健康、发展“治未病”和康复等多元化服务。认真落实《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粤中医〔2016〕29号)和《东莞市推进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16年版)》,鼓励社卫中心在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诊疗外,稳步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积极提供中医药咨询指导和人员技术培训,向城乡居民推广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技术方法,不断完善中医药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拓展服务项目。鼓励社卫中心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鼓励社卫中心面向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学校、企业等功能社区人群,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开展针对性的中医药服务。
东坑医院护理院要以老年病、慢性病为重点,开展融合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中医药与健康养老结合。注重发挥中医护理在老年护理中的独特作用,提供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健康宣教等中医护理服务。
(4)推进基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要积极探索提供差异化服务、分类签约、有偿签约等多种签约服务形式,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与家庭医生服务,推广应用家庭医生中医药签约服务包,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中医药服务需求。
3、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夯实中医药人才队伍
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培养。加强基层中医药护理人才的培养,推广中医护理技术。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做好农村具有中医药一技之长考核合格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
(2)进一步强化中医药人员在职培训和学历教育
建立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利用东莞市名中医药专家库,遵循传统中医药规律,对现有中医药人员通过岗位培训、外出进修、跟师学习等方式,提高岗位技能,培养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争取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基层名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吸引、鼓励名中医药专家和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药专家通过师承模式培养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加强在职基层中医药人员学历教育,提高其学历层次和水平。
(3)加强西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对在职在岗以西医药知识为主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临床类别医师等卫生技术人员加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将中医药作为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必要内容,规范和提高其运用中医药诊疗知识、技术方法处理基层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基本技能。
4、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
对基层中、西医人员推广应用以《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和适宜技术目录为重点的中医药适宜技术。社卫中心至少培训1名适宜技术推广人员,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能够开展1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能开展6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5、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1)加强社卫中心中医药信息化建设
按照省中医药局统一部署,以社卫中心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结合我市“治未病”中医特色管理信息化平台,推动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应用,并与社卫中心现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2)推动“互联网+”基层中医医疗
社卫中心中医馆要大力发展中医远程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中医医疗服务应用,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智能客户端、即时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收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的中医药服务。
6、依法加强中医药规范管理
(1)进一步加强中医规范管理
镇卫生计生局要加强中医药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管,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合理用药进行监督检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医诊疗规范,中医病历、处方等中医医疗文书书写要符合《中医病历书写规范》、《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处方管理办法》、《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中风病(脑梗死)等92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2017年版)》等相关规定,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进一步加强中药使用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药饮片的采购、验收、保管、调剂、临方炮制、煎煮等,应按照《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中药饮片和煎煮中药的质量;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促进中药饮片合理应用;按照《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医师处方行为,确保中成药类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3)进一步加强中药质量管理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应加强中药经营企业中药质量监管,进一步规范中药采购程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采购中药饮片、中成药,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保证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7、推进中医药健康文化促进行动
以“传播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民众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为主题,以完善中医药健康文化内容、搭建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平台、畅通中医药健康文化普及路径为主要内容,通过制作中医药知识展板、阅报栏、宣传墙等形式,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丰富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宣传推广《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普及中医药知识、养生保健理念和方法,引导城乡居民自觉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培育东坑农业园铁皮石斛生产基地建设成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营造懂中医、信中医、用中医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
2018年第一季度,根据省、市有关实施方案(粤中医〔2017〕18号、东卫函〔2017〕400号)的要求,结合我镇中医药实际情况,制定“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总体目标,部署实施“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相关工作。
2019年12月底前,对我镇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对各项工作任务查漏补缺,进行补短板、促提升。
2021年3月底前,对我镇提升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总体评估。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镇卫生计生局、组织人事办、社保分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本着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其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安排,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镇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实施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研究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落实责任
落实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实施。
镇卫生计生局要把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作为关系民生健康、显示医改惠民成效的重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工作任务的落实和组织协调工作,对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任务分工和责任人。加强对实施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在社卫中心建设、全科医生培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卫生重点项目建设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面将中医药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其中,统筹考虑,统一安排。
社保分局对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家庭医生服务包)和中医诊疗项目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情况进行监督。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要加强基层中药质量监督管理、依法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下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基层调剂使用的政策措施,保证中药质量,确保用药安全。深入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保障中药饮片的质量安全。
(三)强化政策落实
1、落实政府对基层中医药投入补偿政策。要逐步增加基层中医药投入,重点支持社卫中心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服务能力建设、东坑医院中医药科室和护理院中医康复护理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专科专病建设以及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引进。完善相关财政补助政策,鼓励社卫中心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及时完善、调整中医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促进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
2、鼓励和规范中药饮片与中药制剂使用。要全面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中药饮片不纳入药占比控制范围等政策。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管理,采取加强中药饮片处方质量管理、建立专项点评制度等措施严格控制中药饮片的不合理使用。落实《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39号),鼓励医疗机构按规定调剂使用中药制剂。
3、落实完善吸引稳定中医药人才的激励政策。在社卫中心编制、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要通过落实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编制备案管理、职称评聘、收入分配和发展空间等措施,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员到我镇服务。鼓励三级医院符合条件的中医师到我镇多点执业,推动人才资源下沉。
(四)强化考核督查
我镇要将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纳入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根据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考核评价指标(见附件 1)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考核。围绕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以及考核评价指标进行“对账盘点”,每年度组织一次检查,并做好省、市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对我镇实施情况督查的迎检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宣传和培训,使各相关部门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实施提升工程行动计划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调动各方参与实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中医药人员主力军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东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2、东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
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附件1:
东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考核评价指标
序号 |
分类 |
指标内容 |
1 |
基层中医药服务 覆盖面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提供中药饮片、针刺、艾灸、刮痧、拔罐、中医微创、推拿、敷熨熏浴、骨伤、肛肠、其他类等项目(下同)中的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2 |
东坑医院能够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
3 |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
4 |
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4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 |
|
5 |
社卫中心 中医诊疗量 |
社卫中心中医诊疗量占同类机构诊疗总量比例力争达到30%。 |
6 |
基层中医药人才 队伍建设 |
东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 |
7 |
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 |
|
8 |
8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乡村医生或中医类别(临床类别)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
|
9 |
城乡每万居民有0.4~0.6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
|
10 |
基层中医药服务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馆。 |
11 |
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65%。 |
|
12 |
社卫中心开展健康教育的种类和数量,中医药内容不少于40%。 |
|
13 |
中国公民中医药 健康文化素养 |
中国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较“十三五”初期提升10%。 |
14 |
城乡居民对中医药 服务满意度 |
城乡居民对社卫中心中医药服务环境、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项目、服务时间、医疗价格等的综合满意度达到85%。 |
备注:除特别说明外,完成指标要求的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
附件2
东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十三五”行动计划领导小组
为提升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保障东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顺利实施,经研究,现成立东坑镇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卢艳萍 副镇长
副组长:
苏伟强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郭建湘 镇组织人事办主任
张淑娟 镇社会保障分局局长
丁钦照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成 员:
刘少隽 镇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业务室主任
谢志良 镇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苏淑玲 镇组织人事办副主任
苏毅祥 镇社会保障分局待遇核发股股长
徐鑫城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药械股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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