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 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注:如需插入表格请在此处插入表格标题,否则删除本行。)
第三部分 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概况
一、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的主要职责是: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协助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
4、做好生活安全,社会治安宣传;
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工作;
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7、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草塘社区没有下属单位,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单独编制本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表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 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注: 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注: 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无数据的部门(单位)可增加本表本年度无发生额等表述。如有数据,无其他需备注事项,请删除本行内容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无数据的部门(单位)可增加本表本年度无发生额等表述。如有数据,无其他需备注事项,请删除本行内容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无数据的部门(单位)可增加本表本年度无发生额等表述。如有数据,无其他需备注事项,请删除本行内容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无数据的部门(单位)可增加本表本年度无发生额等表述。如有数据,无其他需备注事项,请删除本行内容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无数据的部门(单位)可增加本表本年度无发生额等表述。如有数据,无其他需备注事项,请删除本行内容 第三部分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总2021年度总收入303.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92.6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1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08.51万元,增长-75%,主要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因部门决算编报口径调整,本年新增此项收入纳入决算编报范围,我单位本年无发生额. 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8.其他收入248.5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8.52万元,主要变动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 年度总支出303.5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94.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180.0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20万元,增长11.24%,主要变动情况: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114.92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03万元,增长增长29.28%,主要变动情况:港澳台同胞联谊会、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增加。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4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2.61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财政拨款项目减少,其他收入拨款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4.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变动情况: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莞市东坑镇草塘社区居民委员会2021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100% 。 2021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草塘社区无此项经费。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 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 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 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岗位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警用巡逻电瓶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1年度我部门(单位)组织对1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4个,共涉及资金92.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04%;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主要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共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重点绩效评价情况:本年度我单位无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组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下属单位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今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及14个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0万元,执行数0元,完成预算的0%。 文化管理员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为1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效益主要是:根据社区行政管理的要求,落实做做好社区行政管理补助资金的工作,使得资金有效地进行管理。无发现相关问题。 本单位本年度无 以省级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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