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5〕35号
易万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申请人朱冲冲等15人诉被申请人易万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易万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吉米日方下落不明且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你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一、朱冲冲等15人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及本庭从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城分局调取的《东莞市鑫源讯电子有限公司垫付易万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拖欠的工资明细表》、《领取垫付部分工资签收确认表》、《微信付款截图》。
二、2025年4月18日前,被申请人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三、本庭定于2025年4月18日9时00分开庭审理本案,易万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5年2月19日
附注:
2、仲裁庭组成人员:首席仲裁员:陈铸坚,仲裁员:薛南楠、谢德康,书记员:袁佩仪。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朱冲冲等15人。
(2)被申请人:易万声科技(惠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吉米日方,住所:惠州市博罗县园洲镇水电路109号内A栋厂房2楼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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