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劳人仲院东城庭公字〔2024〕284号
孟文豪:
申请人东莞市通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诉被申请人孟文豪的劳动争议一案,本庭已受理,鉴于被申请人孟文豪下落不明、难以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庭决定采取公告方式向被申请人孟文豪送达应诉和开庭通知。为此,公告如下:
东莞市通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为本案的申请人,被申请人孟文豪见公告后可到本庭领取申请人提交的《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
二、2025年1月8日前,被申请人孟文豪应就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向本庭提交有关的《答辩书》一式两份,并办理应诉手续。
本庭定于2025年1月10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本案,孟文豪为被申请人身份出庭。庭审时如不到庭,本庭将作缺席裁决。
四、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东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东城仲裁庭
2024年11月25日
附注:
1、本庭地址:东莞市东城大道571号东城经济服务大楼东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1楼;联系电话:0769-23368698。
2、仲裁庭组成人员:仲裁员:郑康琦,书记员:邓德锋。
3、当事人基本情况:
(1)申请人:东莞市通广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2)被申请人:孟文豪,户籍地址:湖南省桃源县佘家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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