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4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花园新村社区进行了巡察。12月23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把落实好巡察整改列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社区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宣传信息、督导检查和台账管理工作,有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根据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意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目标,列出整改清单和台账,明确组织架构、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逐一对照整改,落实责任主体,坚决防止敷衍整改和虚假整改。
(三)坚持全面整改。社区党总支率先垂范、带头整改,落实主体责任,2月5日,召开党总支班子专题会议,会上通报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深层次原因,讨论落实各项整改措施。3月3日下午,针对反馈意见召开社区党总支组织生活会,驻点团队团长、副团长参与会议,班子成员分别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反馈意见问题产生的原因,强化纪律建设。随后,召开党员大会暨组织生活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巡察反馈意见,明确整改方向。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做好自身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
(四)坚持标本兼治。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找出病灶,对能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当下改、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注重长久立、建章立制,做到标本兼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对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1.落实“两违”管控属地责任不力。一是已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两委”会议通报,通报落实“两违”管控属地责任不力的问题,对相关负责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建立违章建筑定期上报机制,要求辖区各物业小区定期向社区上报小区内的在建工程及违法建筑情况。三是压实社区巡查队伍责任,明确了人员分工,加强对辖区小区物业的督导及对各小区的巡查,及时掌握社区内的违建情况,及时做好巡查台账记录。目前社区2宗违法建筑均已整改拆除完毕。
2.驻点联系群众工作不规范。一是于2021年2月26日召开了驻点团队专题会议,加强对驻点工作相关制度、要求、流程的培训和落实。二是针对《群众意见建议办理表》团长、成员未签名以及办理部门回复未加盖公章等问题,已于3月1日前按要求完成补充完善。三是建立了驻点团队分组联络员机制、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社区驻点工作资料的规范填写、跟进落实和整理归档等工作。
3.未按规定决策或审批。一是根据《关于申请固定资产盘亏处置问题的复函》东城府办复【2017】20号的文件要求,2018年2月盘亏处置的固定资产仅要求通过财政分局审批,不需要通过街道办事处领导审批。已于2021年3月1日前提交相关资料和情况说明报告,完成整改工作。二是未经社区领导联席会议表决的2宗工程,经排查发现,两项工程均已通过表决,但上报材料时漏交,现已于2021年3月1日前补交相关资料和作情况说明报告,完成整改工作。三是组织社区“两委”干部、财务工作人员开展《东城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东城街道合同审批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的学习培训,强化纪律约束,坚持常抓不懈,务求抓出实效。四是完善《花园新村社区居委会财务制度》,建立《花园新村社区项目合同审批、签订及监管制度》,明确不同支出金额的审批权限,对大额资金支出实行集体决策、联签制度,规范合同审批签订流程,明确具体合同的审批职责,确定管理责任。
4.基层党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一是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了社区“两委”会议,对加强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的规范落实和指导监督作了部署安排;二是于2月23日召开了社区下属各党支部委员会议,开展了专题培训,要求加强会议记录规范化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及时整理,确保资料完整齐备,并对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有关党支部书记作出了批评教育;三是对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全面开展了自查自检,对不规范部分已逐一整改完毕;四是于2021年2月23日组织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规范,强调要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五是建立定期督导机制,社区党总支每季度对下属党支部“三会一课”材料开展检查督导,确保应改尽改。
5.组织生活不严肃。一是于2021年2月5日召开社区“两委”会议,对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了进一步要求,并针对性制定了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社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搬照抄的行为在党员大会进行通报教育,现已根据已按要求更改好对照检查材料;三是于2021年2月23日组织社区党务工作者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党组织生活的各项工作要求和规范;四是建立常态化跟踪督查机制,开展定期检查,督促社区下属党支部严格落实好组织生活会制度。
6.干部出国(境)管理不严格。一是2021年2月5日召开社区“两委”会议,针对出国(境)和领用证照不规范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和剖析,认真汲取教训,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制定具体可行的措施,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二是强化组织纪律,加大对备案人员违规因私出国(境)的教育以及工作纪律宣传力度,适当采取下发通知、集中教育、重点谈话和个别提醒等方式,进一步明确有关出国(境)工作纪律要求。通过规范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确保严格按程序办理审批,坚决杜绝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等违规行为。于2月22日由驻点团长对社区党总支书记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对有关纪律要求进行再强调;社区党总支书记对存在违规出国(境)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同时相关同志作书面检查。三是2月23日,社区组织“两委”干部、证照管理员和财务工作人员开展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培训会议,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东城街道备案人员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工程前期手续缺失。一方面,建立完善社区财务预决算制度,建立《花园新村社区项目合同审批、签订及监管制度》,将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按街道划分标准,将不同工程估算投资额的项目划分提交审批。另一方面,严格按照《东城街道合同审批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实施培训,提升社区“两委”干部和财务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按规定进行项目预算编制、工程审批、招标投标等。
8.工程实施不合规。一是巡察反馈的未按规定招投标工程1宗,为监控设备安装工程,属于集中采购目录A032504,涉及金额19.42万元。根据《东莞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东财〔2016〕358号),该项目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才需要进行招投标,因社区该项目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下,未达限额,不需要开展招投标。二是社区“两委”干部加强对《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学习,社区财务加强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先审批后签合同,先签合同再施工规定。三是设立《花园新村社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社区各工程项目全面质量验收管理,提升工程开发建设质量。
9.资产采购不合规。一是已于2021年2月5日召开“两委”会议,通报资产采购不合规的问题;二是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跟进社区资产采购工作,并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街道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三是制定《花园新村社区政府采购管理流程细则》,明确政府采购具体流程,并严格执行。
10.合同签订不合规。针对合同要素不全的问题,组织社区“两委”干部、财务工作人员加强对《东城街道合同审批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学习,严格执行工程合同签订相关规定。同时,建立《花园新村社区项目合同审批、签订及监管制度》,规范合同内容及审批签订流程,明确具体合同的审批职责。
11.支农专款管理不到位。经与街道财政分局、农林税务局沟通,花园新村社区属新型社区,不需设立支农账户,所有资金都属于预算编制财政审核下达的专项资金。另外,根据街道财政部门意见设立支农资金专项,按一般专项审批流程做到专款专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建设。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上级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党员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规章制度的学习与培训,要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内规章制度,履行党员应有的义务,切实做到忠于职守、勤政廉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规范资产管理,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各项财经制度开展工作。
(三)完善制度建设,巩固整治效果。积极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综合施策、持续加力、建章立制,把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固化为制度成果,从根源上堵塞问题漏洞,确保整改长效管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253445;电子邮箱:10426995@qq.com;邮政信箱:东莞市东城街道花园路3号;邮政编码:523000。
中共花园新村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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