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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城花园小学2017年部门预算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7-04-10 17:24:3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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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东城花园小学为东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具体由东莞市教育局管理。学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设校长办公室、总务处、教导处、德育小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教育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指示;彻底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

2、学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规模办学。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招收学区内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及符合东莞市相关规定的学生。努力把花园小学办成一所管理整体优化,设备完善,师资素质优化,教学质量高,校园美,校风好,具有学园、乐园、花园特色的现代化小学,为社区民众提供优质学位。

3、组织制定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学年和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管理,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在管理中接纳、落实督导建议。

4、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生态德育”为主题的校本课程,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学校按照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配备足够的专业学科教师。

5、努力引导学生在掌握好学科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基本思想的同时,培养学生热爱体育运动,培育艺术素养,关注心理健康的良好意识。

6、学校积极推进课堂教学改革,通过“教研训一体化”的“磨课研训”机制打造高效课堂。课堂学习注重过程性评价,体现民主、平等、和谐、自主、合作、探究、信息化等课程改革理念。

7、依靠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党支部,组织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学校为党群组织和社团配备相应工作人员,开展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和经费,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8、贯彻执行党、国家和街道的财经方针、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财政预算和执行,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

9、学校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依法保障学校及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10、承办街道办事处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2017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度收入预算201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预算拨款2010.8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2017年预算总支出2010.87万元,包括:

1. 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699.99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和编外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日常维护维修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2. 项目支出经费310.88万元,支出项目包括:运转性项目支出类(包括临时代课教师经费、专用设备采购等)、改造项目支出类(包括教学楼厕所改造、运动场改造、雨篷工程、室内篮球场改造等)。

附表1:2017年部门预算支总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预算金额

项目

预算金额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2010.87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2010.87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010.87

(一)基本支出

1699.99

(二)基金预算拨款

0.00

  其中:1.人员经费

1363.19

 2.公用经费

336.80

(二)项目支出

310.88

附件2:2017年 “三公”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备 注

合  计

3.90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017年无计划出国人次。

2、公务接待费用

0.50

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用

3.40

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中:(1)公务用车      运行维护费

3.40

公务用车日常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

0.00

2017年无计划购置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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