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道滘镇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已宣布失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爱新生代产业工人的工作部署,帮助更多新生代产业工人提升素质,有效服务我镇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团市委等部门《关于印发<2015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团联通〔2015〕22号)精神,今年我镇将继续开展新生代产业工人 “圆梦计划”工作。为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水乡节点、创新花园”的核心任务,以有效服务新生代产业工人的成长发展,培养一批党团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基本可依靠力量为目标,不断夯实党委政府工作的青年群众基础,探索党团组织创新社会管理,促进青年群体和谐的有效路径。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镇实际今年省市镇三级财政将通过“圆梦计划”补助2000名新生代产业工人上大学。通过实施该项目,将进一步把“圆梦计划”打造成“三工程一通道”:即党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基本可依靠力量的培养工程,实现社会管理创新、推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骨干培养工程,助推“道滘制造”走向“道滘创造”、加快转型升级的高素质劳动者培养工程,打通新生代产业工人成长发展的向上通道。
三、组织领导
(一)主办单位
道滘镇团委、组织人事办、财政分局、经贸办、商务办、宣传办、教育办、人力资源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道滘镇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联席会议办公室
四、项目内容
(一)资助对象及报名条件
1.申请“圆梦计划”资助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
(3)正在道滘镇各类工厂企业生产一线从事体力或技术劳动的人员(如生产流水线上的工人、酒店服务员、销售人员等),或正在道滘镇农林牧渔等行业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或正在道滘镇各类工厂企业从事行政管理的中层及以下人员(如部门主管及以下等),以劳动所得为主要收入来源;
(4)具有一年以上在道滘各类工厂企业或农村牧渔行业的生产一线务工经历;
(5)具有高中(中专、中技)以上学历,报读专升本需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6)参加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或“圆梦计划”入学考试,并报考2015年东莞市“圆梦计划”规定招生专业;
(7)身体及心理健康;
(8)具备镇圆梦办和招考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不符合招考部门规定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考试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和资格条件审定
1.申请“圆梦计划”学费资助。登陆东莞“圆梦计划”官网填报相关资料,向镇圆梦办申请“圆梦计划”学费资助。经镇圆梦办初审通过后,打印《2015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参加全国成人高考招生统一考试。考试按照2015年全国成人统一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3.到镇圆梦办提交申请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工作证明、社保证明以及镇圆梦办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4.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名单。镇圆梦办对符合“圆梦计划”资助资格并被院校录取的,按镇街资助名额和入学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初步名单,并对初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录取院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圆梦计划”学员入学通知》。
(2015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资助申请流程详见附件2)
(三)资助名额
资助名额由市圆梦办根据各院校录取名单择优确定。
(四)学习费用
“圆梦计划”学费标准为5000元/人。其中,被录取且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员实际缴纳1000元(注册入学时缴纳2000元,顺利毕业后可向省圆梦办申报奖学金1000元),省财政补助2000元/人,市镇两级财政统筹解决2000元/人。资助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和拨付。教材费由各合作高校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另行代收代支,毕业时多退少补。
(五)学习内容
凡参加“圆梦计划”项目的学员,必须按照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各专业的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进行学习,同时参加项目规定的党团知识教育模块、社会工作技能模块的学习和指导。
(六)教学与管理
1.办学模式:今年“圆梦计划”将采用集中面授和网络远程教育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在莞务工的新生代产业工人参加成人(网络)教育专科、本科学习。与华南师范大学通过网络远程教育进行办学,申请人参加由华南师范大学负责组织的2015年“圆梦计划”入学考试;与东莞理工学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通过成人教育(函授)进行办学,申请人参加由广东省招生办负责组织的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2015年“圆梦计划”合作高校概况及拟开设专业详见附件3)
2.学习方式:一是集中面授教育,在全市设立多个“圆梦计划”学习中心,就近就便让学员参加集中面授学习;二是网络远程教育,学员根据工作、生活实际情况,采取边工边读的方式就近安排学习。
3.双班级双班主任双导师双助理:根据我镇实际,将学员按校内学习班级和校外活动班级分别进行日常教学及活动管理,并分别配备相应的班主任、导师和助理,以更好地帮助学员完成学业。
(1)校内学习班级:按合作高校、就读年级、就读专业、学习层次进行校内分班(命名规则为“合作高校+就读年级+就读专业+学习层次”,如东莞理工学院2015级工商管理本科班),由各合作高校负责统筹。合作高校为每个校内学习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组织若干名学业导师和学习助理,邀请合作高校优秀教师担任学业导师,帮助学员制定学习计划,培养学习习惯和科学精神;在读优秀大学生、研究生或往届毕业生担任学习助理,协助学业导师辅导学员功课。
(2)校外活动班级:按我镇所属的学员进行校外分班(命名规则为“镇街名+‘圆梦计划’举办年份+学习层次+班级序号”,如道滘镇2015年本科1班),由镇团委负责建制管理,学员较多的分为2-3个班。镇圆梦办为每个校外活动班级配备1名人生导师,由社会各界青年精英代表担任,引导学员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励学员奋发向上;为每个校外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做好校外班级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为每个校外班级配备1名班主任助理,协助市圆梦办、班主任做好日常管理,定期组织校外班级开展参观交流、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发现和培养优秀学员,引导他们成长为党团骨干。
4.社会实践:教学实践、专业实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社会实践活动。
5.骨干培养:按《关于强化“圆梦计划”学员骨干培养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3〕32号)的要求,镇圆梦办从学员中按比例选拔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进行跟踪培养,通过“推优入党”或选拔优秀学员骨干到团组织、社团、志愿服务机构岗位上历练本领,使他们成为党团组织在新生代产业工人群体中的可依靠力量和共青团工作延伸手臂。
{C}五、 {C}责任分工
(一)镇团委:负责整体工作推进,并具体负责招生网络建设、报考资料审核、经验总结提升等工作。
(二)宣传办:协调广电站播放“圆梦计划”宣传短片和报考公告,在道滘通讯刊登“圆梦计划”宣传资料,通过网站、微博、魅力道滘公众微信平台发布“圆梦计划”相关信息。
(三)组织人事办:在人才服务站信息管理平台上向广大往届专科毕业生发送报考信息,动员报考。成立圆梦计划班级党支部,发展政治过硬、素质优良、作风扎实的学员骨干为党员。
(四)商务办:协助镇圆梦办在企业进行活动宣传,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宣讲会;在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利用商务办的信息平台、企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圆梦计划”消息,动员企业员工报考。
(五)经贸办:协助镇圆梦办在镇属工业园区进行活动宣传,组织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宣讲会;在工业园区、大型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派发宣传单张,利用经贸办的信息平台、企业QQ群、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圆梦计划”消息,动员企业员工报考。
(六)教育办:组织动员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未取得本专科学历的教师报考。
(七)人力资源分局:在劳动就业信息平台上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发送报考消息,协助镇圆梦办做好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八)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在新莞人管理信息平台上向广大新莞人发送报考信息。
(九)各村(社区):动员辖区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村民、居民、企业员工报考;在辖区宣传栏张贴海报,派发宣传单张。
附件1
道滘镇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赖华锋 镇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 员:袁文志 镇团委书记、信访办主任
卫润江 经贸办主任
张卫忠 商务办主任
吴灿辉 商务办副主任
刘惠宝 宣教办副主任、食药监站站长
吴青兰 宣传办副主任
陈伟华 组织人事办副主任、企业工委副书记、镇团委副书记
陈建朋 人力资源分局副局长
李妙香 财政分局副局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
叶国泰 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邹 磊 镇团委副书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简称“镇圆梦办”) ,主要负责“圆梦计划”日常具体事务的组织开展,包括会议召集、信息收集与报送、工作计划拟定等。镇圆梦办设在镇团委,办公室主任由袁文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邹磊同志兼任。
附件2
2015年东莞市新生代产业工人“圆梦计划”
资助申请流程
1.提交“圆梦计划”资助申请。(8-9月)
符合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可登陆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注册,提交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申请,经镇圆梦办网络初审通过、申请人打印资助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由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或人事章、加注意见)、镇圆梦办复审、市圆梦办终审无误后,由镇圆梦办在本镇范围内进行公示。
申请人可根据资助申请材料填报的学校和专业,相应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或入学考试,缴纳相应的考务费。到市教育局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报考东莞理工学院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圆梦计划”指定学习地点的相应专业(具体以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公布的招生代码为准);到华南师范大学指定报名点报名参加2015年东莞市“圆梦计划”入学考试。
3.确定资助申请资格。(9-11月)
市圆梦办对通过镇圆梦办审核的申请人进行资助资格审查,确定申请人资助申请资格。
4.参加统一入学考试。(10月)
按成人高考或合作高校要求,参加2015年全国成人高考(或2015年“圆梦计划”入学考试)。
5.确定资助入选名单。(11-12月)
市圆梦办按照分配给各合作高校的资助名额,对被各合作高校录取并符合2015年“圆梦计划”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按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入选“圆梦计划”资助名单,并在东莞“圆梦计划”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附件3
2015年“圆梦计划”合作高校概况及拟
开设专业
一、东莞理工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类)
(一)高校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是东莞市第一所普通本科院校,建立了以工学、管理学为重点,文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
(二)拟开设专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莞城校区6号教学楼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刘永皎老师,电话:0769-22682350。
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函授类)
(一)高校概况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是东莞市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以“提升新生代产业工人职业素质,服务东莞产业升级”为宗旨,采用“学历教育+技能培养”的“双证制”教育模式,使新生代产业工人得到“学历和技能”的双向提升。
(二)拟开设专业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松山湖高新区大学路3号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张静老师,电话:0769-23306199。
三、华南师范大学(网络远程教育类)
(一)高校概况
华南师范大学始建于1933年,是一所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学科齐全的省属重点大学,是广东省属高校中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于2002年2月被教育部批准成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是首批教育部高等学校继续教育示范基地,教育部推荐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6所高校之一,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首批成员单位。
(二)拟开设专业
(三)在莞学习中心联系方式
1.东莞市欧龙培训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达鑫创富中心十楼1006室;联系人:陈素婷老师;联系电话:0769-22081345。
2.东莞联合专修学院,联系地址:东莞市城区院南路7号;联系人:陈文宝老师;电话:0769-2260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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