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确保我镇农(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的稳妥运行,按照市《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东府办会函〔2014〕363号)有关要求,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
二、建立机制
规范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建立道滘镇规范村(社区)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联合协调机制,由镇社保分局牵头,农业办、维稳办、财政分局及各村(社区)作为成员单位配合推进。
设立联合协调机制办公室在镇社保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办公室主任由陈海勤同志兼任,成员由成员单位派员组成,办公室联系人:卢庆棠,联系电话:81333305。
三、工作职责
联合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对规范全镇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督促检查和验收。各村(社区)书记是本次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社区)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负总责。镇联合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负责协调与本单位相关事项。具体职责如下:
(一)社保分局
负责召集联合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负责全镇规范工作方案的拟定和组织实施;负责涉及社会保险政策、法规、条例的宣传、拟定、推广等工作;负责指导各村(社区)积极开展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检查验收阶段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汇总各村(社区)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总结等,并上报镇政府。
(二)农业办
负责指导村(社区)加强股东分红管理和公益福利控制,规范股东分红核算,加强对集体负担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开支的统计监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宣传解释和督查工作,配合指导集体按市要求理顺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改变对村民社保大包大揽的做法。
(三)财政分局
负责做好协调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督查工作,落实工作经费。
(四)维稳办
负责督促各有关单位及时制定相关群众工作预案和维稳应急预案;指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因该项工作所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化解工作。
四、工作安排
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从2014年10月至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0月上旬)
1.印发《道滘镇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2.召集各村(社区)领导及镇联合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
1.各村(社区)制定本村(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目标。各村(社区)具体实施方案须于
2.从2014年10月起,镇联合协调机制办公室要每月将全镇规范工作进展情况上报镇政府,并及时向各村(社区)和联合协调机制成员单位通报。各村(社区)的规范工作进度、完成情况须于每月15日前报镇联合协调机制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11月中旬至11月底)
由镇联合协调机制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验收小组对各村(社区)规范其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迎接市验收。
(四)全面总结阶段(2014年12月中旬)
各村(社区)须于
五、工作要求
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是我镇社保工作、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各有关单位、村(社区)要提高认识,加强重视,严密部署,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一)加强认识。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涉及到我镇农(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的良好运行、稳妥运作,事关稳定大局和群众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并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村(社区)主要领导要负起总责,对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亲抓亲管,安排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跟踪落实,并于
(三)加强落实。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要立足自身职责和属地责任,加强在本单位和辖区内落实规范村社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工作。联合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各相关单位、村(社区)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和验收,每月对各村(社区)的落实进度进行督查、通报及排名,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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