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开展城乡“六乱”及违章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创造和维护我镇整洁、优美、文明、有序、宜居的生活环境和发展环境,展示“国家卫生镇”和“省园林城镇”风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根据《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查处无照经营行为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人性化文明执法为原则,开展城乡“六乱”及违章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整治,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第一综合市场、兴隆街周边、众信制衣厂等地段的城乡“六乱”基本消灭,全镇整体环境达到“三个明显”:即城市“六乱”明显减少,市容环境明显改善,市民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城乡“六乱”整治
1.整治乱扔吐。通过电视播放宣传片,开展不随地乱扔吐杂物宣传,对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乱扔吐者依法现场处罚。
2.整治乱堆放。整治主要街道的商店出摊占道经营行为,取缔占道设置的落地牌(匾)、灯箱、小广告,清理整顿街道两侧和建筑物门前、窗下堆放的杂物。严禁在街道两旁堆放砂石料和其他建筑材料,已堆放的要督促其限期清理。
3.整治乱拉挂。清理乱拉乱挂,建立文明规范、富有时代气息的市容风貌。(1)严禁利用人行道树、路灯杆、电线杆等扯绳拉线、悬挂物品。(2)清理道路两侧、建筑物临街悬挂的未经审批的非公益性标语、条幅,清理店面招牌周围乱拉挂条幅。(3)杜绝在建筑物临街面晾晒衣物现象。
4.整治乱张贴。对沿街散发“小广告”和乱张贴“牛皮癣”的行为进行查处。鼓励和支持有关部门、村组、物业管理等单位和建(构)筑物产权单位建设便民利民公告栏,引导公众守法和规范发布信息广告,减少乱贴乱画现象。
5.整治乱搭建。对辖区范围内未经依法批准擅自设置,或擅自改变设置地点、改变经营性质的各类亭、摊,其他未经审批的乱搭乱建构筑物进行普查后,集中力量进行全面清拆,并进行定期复查,防止反弹。
6.整治乱摆卖。设立临时集中摆卖点,引导流动商贩入场经营,实施对流动商贩有序、可控的疏堵结合管理。主要街道和主干道严禁占道经营,对非主要街道的占道经营进行严格控制,对小街巷的占道经营实行规范化管理。取缔学校出入口、居民小区出入口、广场、景区、市场周围及主要街道两侧的马路市场、乱设的摊点,查处无证照售卖食品行为。
(二)违章广告整治。全面清理镇区主要街道和主干道的违章户外广告,对部分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治,做到镇内主要街道和主要干道无违章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安全美观,与街景相协调。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城市“六乱”及违章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城市综合管理分局,由叶松林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梁景伟,联系电话:81331907。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做好专项整治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安排专项执法人员对城市“六乱”集中地段实行“三定”(定人、定点、定时)管理模式,同时开展调查摸底和统计工作,确定整治工作重点。
(二)宣传动员阶段(5月1日-5月4日)。通过媒体、宣传栏等手段,让整治工作深入民心,取得广大市民的支持。
(三)综合整治阶段(5月5日-5月25日)。对“六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
(四)自行整改阶段(5月26日-5月31日)。针对初检发现的问题,各村要自行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做好检查验收准备。
(五)检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对各村城乡“六乱”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并总结前阶段整治活动成果,形成整治城市“六乱”及违章广告的长效管理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城乡“六乱”及违章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由城市综合管理分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助,各村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实施。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相互协调,指导各村有序开展整治工作。各村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属地责任,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二)统一标准,扎实推进。各村要科学合理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选好首批整治项目,形成良好示范,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和要求开展整治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打折扣,对部分矛盾较为突出的案件要制定稳妥的工作预案,严禁野蛮执法,确保整治工作阳光推进,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整治城乡“六乱”及违章广告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和先进典型,对不配合和抵制整治的个人、门店和单位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整治城乡“六乱”及违法广告专项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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