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美丽乡村创建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已失效)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道滘镇美丽乡村创建奖励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道滘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3日
道滘镇美丽乡村创建奖励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镇委、镇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全面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广泛调动各村开展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基层组织领导有力、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完善、村容整洁有序、生态环境良好、农民持续增收、社会和谐稳定、岭南特色鲜明的美丽幸福村居的建设目标,推进全镇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结合城市品质提升,推动我镇农村整体环境跃升。
二、原则
(一)坚持集体主导。把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作为农村经济社会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落实“一把手工程”,在村两委会议、村民会议等集体活动中认真谋划,广泛听取民意,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成为集体意识、全民意识。
(二)调动全民参与。通过有效的宣传发动和带动引导,发动全员力量开展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村民自治,充分调动村民群众积极性,努力营造“人民家园人民管”的良好氛围,共同创造并保持美好生活环境。
(三)坚持建管并重。在强调创建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居环境管理,明确村人居环境的管理保护主体,落实长效管护责任,保障管护经费,提高各村管理和服务的能力,实现建管并重,以管促建。
(四)强化过程督导。加强对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监督,注重月度督导,强化过程跟踪,各村要及时报送人居环境整治建设进度和工作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五)注重奖惩结合。加大对相对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帮扶力度,对完成任务出色、整治效果优异的村进行奖补;对没有完成基本任务的村给予惩戒,最大限度调动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六)鼓励创新方法。鼓励各村积极发挥主动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攻坚解决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科学的工作体系,将整治效果发挥到最大。
三、考核对象和目的
本办法考核对象是以村为单位进行,主要考核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的年度计划任务的完成实绩、建设质量、组织建设、长效管理等方面,重点是对“村庄规划建设”、“村容村貌整治”、“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基层治理”等方面的整治建设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镇奖补资金,并以此作为先进工作单位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道滘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具体负责。
(一)考核小组。由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牵头部门农林水务局、财政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分局、工信科技局、污水管网指挥部、住建局、组织人事办、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局、宣教文体局、文广中心等部门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各村人居环境进行现场检查。
(二)社会组织。由志愿者、大学生、环境保护人士等组成的社会考核组,对各村人居环境进行随机检查。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是各村人居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整治实绩等方面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年度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其中,年度考核由月度考核、年终考核、年度群众满意度调查三部分组成。考核指标涵盖了市、镇两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完成的内容和村自主建设的内容,在充分发挥村主动性的基础上,分为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三套测评体系。干净整洁村创建完成以后,才能创建美丽宜居村,美丽宜居村创建完成后,才能创建特色精品村。
六、考核评分
本方案所涉及考核,均为镇级考核。市级考核以市颁发的考核奖补办法为准。镇级考核评分为百分制(不含加分项),方式为指标加权考核,程序如下:
(一)月度考核。
1.考核小组考核(60%)。每个月考核小组随机抽取每村1-3处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每村的整治情况,对照月度考核表进行评分。
2.社会组织检查(40%)。由社会组织组成的检查小组以月为考核时间段进行随机考核(在规定的考核次数内不限定检查时间和地点),同时,接受群众微信、网页、电话投诉,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社会组织检查小组提供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分。
3.月度排名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个月根据考核小组和社会组织的考评得分进行汇总,得出月度总分并进行排名,形成月报上报领导小组,并全镇通报。
(二)年度考核。
1.年度考核(30%)。由考核小组对各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相关工作机制、整治实绩等,考核小组将分为三组对13个村进行现场检查,并得出最终考核得分。
2.月度评分(60%)。年度评分为每月得分排名情况进行加权平均后得分。即月度评分=(1月+2月……+12月)/12
3.群众满意度调查(10%)。各村村民将以户为单位填写整治情况满意度表,作为重点参考指标,进行计算;外来人员、企事业单位进行抽样满意度调查,两者进行加权后,得出各村满意度最终得分。
4.年度总评分。年度总评分为年度考核、月度评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加权平均分,即年度总评分=年度考核*30%+月度评分*60%+群众满意度调查*10%
5.加分项。设置附加分,最多加分为5分。通过市级媒体表扬或表彰的,一次加0.5分,最多加1.5分。通过省级媒体表扬或正面报道的,一次加1分,最多加3分。通过国家级媒体表扬或正面报道的,一次加2分,最多加5分。
6.一票否决。如果出现重大作假或重点舆情事件等影响大、性质恶劣的事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三)形成考核报告
镇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有关资料,评出年度考核评分,于1月30日前形成考核报告,上报镇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全镇通报。
(四)考核最终决定权
通过镇考核后,必须通过市考核认定。最终考核结果以市为准。即通过市考核评定以后,才能申请奖补资金。镇考核与奖补资金挂钩,详见奖补政策。
七、奖补政策
(一)干净整洁村。干净整洁村创建为基本任务。如果未按期完成镇创建任务,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未按期完成市创建任务,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二)美丽宜居村。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镇干净整洁村创建任务的,鼓励提前申报市美丽宜居村。完成市美丽宜居村创建的,按照户籍人口数5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户籍人口数不足2000人的,按照2000人计算;超过5000人的,按照5000人计算。如果未按期完成创建任务,将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特色精品村。在规定时间或提前完成美丽宜居村创建任务的,可创建特色精品村。达到市创建标准的或达到市创建时限的,申报特色精品村。完成市特色精品村创建任务的村,按照户籍人口数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户籍人口数不足2000人的,按照2000人计算;超过5000人的,按照5000人计算。
(四)镇考核结果运用。镇年度考核结果与奖励挂钩,镇考核分数作为系数乘以村奖补金则为各村最终奖补金额。如果考核分数在95分(含95分)以上,则满额发放。(如:本村奖补金为200万元,镇考核分数为92分,发放的奖金额度为200*0.92=184万;如果考核分数为95分,则满额发放,发放的奖金额度为200万)。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也作为村综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市奖励政策衔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若市出台相关奖励政策,且奖励金额超过镇奖励金额,则以市奖励金额为准,镇财政不再额外发放奖励金。若市出台奖励政策少于镇奖励政策,则由镇补足差额(如:创建美丽宜居村市奖补金为100万,镇奖补为200万,则由市给100万,镇给100万;若市的奖金为500万,镇的奖金为200万,则以市奖金为准,镇不再额外发放奖金)。
(六)政策导向。镇鼓励各村在既定任务的基础上,提前完成创建任务。完成美丽宜居村创建的村,可创建特色精品村,不限于镇原选定的蔡白和大岭丫村。
(七)奖补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产业发展、环境改善、文化建设、特色旅游打造。不超过10%可用于工作激励。
八、建立长效机制
(一)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已经完成创建任务的村,需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围绕公共卫生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基础设施维护、公共服务持续等方面,进行长效管理。
(二)复评。各村第一次复评在完成创建一年后进行。此后,镇每年将对已经完成创建任务的村进行复评。复评标准和具体内容,将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三)复评结果运用。对于复评合格的村,按照等级标准及考核结果给予长效维护补助。其中,干净整洁村复评合格后,将给予户籍人口数50元/人的补助,其中,不超过2000人的,按2000人计算,超过5000人的,按照5000人计算;美丽宜居村复评合格后,将给予80元/人的补助(计算方法同上);特色精品村复评合格后,将给予100元/人的补助(计算方法同上)。考核结果95分及以上,按100%标准发放,95分以下,按百分制得分率发放。复评不合格的村,本年度不给予长效管理补助,并进行降级处理。
(四)复评时间。复评从完成创建后第二年开始,时间暂定五年(按创建类型算,即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各复评五年)。创建完成干净整洁村后第二年开始进行干净整洁村复评;创建完成美丽宜居村后第二年开始进行美丽宜居村复评,干净整洁村复评取消。创建完成特色精品村后第二年开始复评,美丽宜居村复评取消。
九、其他事项
1. 本办法有效期五年,有效期到2023年12月31日。
2. 本考核方案由农林水务局负责实施,镇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进行考核工作。
3. 本方案由农林水务局进行解释。
4.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说明。
附件:东道府〔2019〕6号(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美丽乡村创建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附件:考核指标与计分方法(四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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