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镇人大主席团和人大会议决定事项及镇人大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工作。
二、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会议审议意见和其他综合性文稿。
三、承办镇人大召开的各种会议和有关事项,并做好会议前的准备、会议期间的记录、会议后的资料汇编等工作。
四、协调和参与人大换届选举,每年度的人大例会和组织视察、评议、执法检查的有关工作。
五、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协助人大代表组成代表小组并开展活动。
六、受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登记、拟办、转办、催办、回复、报告等工作。
七、负责人大办的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学习和宣传宪法、法律、法规。
八、负责上级各种文件的收发、登记、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人大办各种报刊、杂志、资料的订购、分发,做好资料的保管利用工作,不定期为领导提供人大工作的信息资料。
十、负责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来我镇检查或考核的接待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负责人:李卓文
办公地址:东莞市茶山镇站前路2号茶山镇人民政府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9-8664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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