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永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月18日起陆续收到关于你公司未完全履行购车合同及汽车维修保养合同的投诉,由于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相关负责人员一直对上述投诉不作答复。你公司自接到消费者委员会要求处理争议的通知之日起,超过五日不作答复的,涉嫌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货款等要求故意拖延。我局执法人员到你公司进行检查,发现你公司处于停业状态。你公司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调查期间,你公司一直未到我分局配合调查,你公司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向你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邮寄询问通知书被退回。为查清案情,现责令你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茶山分局接受询问、协助调查。逾期,我局将保留追究涉案人员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4日
(地址:东莞市茶山镇站前路8号,联系人:卢先生,联系电话:0769-8648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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