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山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业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发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必须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向镇党委请示报告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保留影像资料。
东莞市茶山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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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山镇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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