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均规定了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的路线、时间进行,我镇对学习驾驶机动车新增指定路线,并提出相关要求,现对社会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茶山镇学习驾驶机动车新增指定路线的通知》
二、公示时间
自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三、公示方式
网上公示:http://www.dg.gov.cn/chashan/index.html(中国·东莞网茶山镇栏目)
茶山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茶山大队代章)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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