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车辆超限超载源头管理机制,持续稳定推进车辆超限超载长效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公路安全、完好、畅通,根据《关于宣贯落实〈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的意见》精神,经镇政府批准同意,确定东莞市丰诚混凝土有限公司、东莞市冠升混凝土有限公司、广东茶山时捷物流有限公司、东莞市茶山亨耀建筑材料经营部四家企业作为我镇货运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
各货运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一是要在装载场地配备必要的称重和计量设备,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装载;二是要建立驾驶员和车辆进出登记制度、称重放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统计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三是要落实岗位职责,禁止违规装载车辆出站(场);四是不得指使、强令车辆驾驶员超限运输货物;五是要强化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车辆装载情况登记与管理工作;六是自觉接受执法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茶山镇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茶山分局(代章)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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