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规划管理所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规划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定;协助镇政府组织编制辖区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规划编制的协调工作;承担本辖区规划实施工作;协助镇政府对各项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
协助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核准、不动产抵押按揭登记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不动产转让登记的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不动产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房产测绘有关业务及不动产网络系统的维护工作。
(三)城市更新中心
承担城市更新的事务性工作(标图建库调整、更新单元前期工作、政策宣讲、“工改工”项目市下放审批业务等)。跟进城市更新项目批后实施工作。
(四)承担土地收储整备等事务性工作(已从规划所抽调7人成立土地统筹开发办公室独立开展该项工作。)
负 责 人:周国超
办公地址:东莞市常平镇南城路6号
办公电话:0769-83938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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