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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3-26 18:00:1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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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03-26 13:39:11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18-2024-00118 预算金额:46,136,000.00元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代理机构: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杨燕敏 项目负责人:杨燕敏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18-2024-00118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13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常平公安分局和四个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3,696,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常平公安分局和四个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3,696,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包2(巡警大队、机动队、铁骑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2,439,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巡警大队、机动队、铁骑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2,439,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常平公安分局和四个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作要求。如不分包,则只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则要求提交《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②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④《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协议需完整填写与中小、小微企业议定的内容。

  合同包2(巡警大队、机动队、铁骑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或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政策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项目合同金额的40%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为中型企业的须签订《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将本项目合同金额的28%或以上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为小微企业的,则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分包给其他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作要求。如不分包,则只要求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分包,则要求提交《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注:①参与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批发业);②中小企业类型认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不得将本采购包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④《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协议需完整填写与中小、小微企业议定的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常平公安分局和四个派出所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合同包2(巡警大队、机动队、铁骑大队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26日至2024年04月02日,每天00:00:00至12:00:00,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4月16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开标会议室(第一小学斜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解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本项目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随招标文件一同公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公安局常平分局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振兴三路

  联系方式:0769-23086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902号

  联系方式:0769-888391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燕敏

  电话:0769-88839111

东莞市粤隆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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