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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洲霞春元B5商铺出租项目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10-31 10:21:31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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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CP2025NZJ678

(招标编码:J02-N144190061832295XU-20251021-000629-0)

  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受朗洲村霞春元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将对位于常平镇朗洲霞春元B5商铺的使用权租赁进行竞投,欢迎有意者前来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编号

资产性质

交易面积

出租或租赁年限

交易底价

加价幅度

保证金

资产地址

202000305

经营性资产

30平方米

2年

1,300元/月

100元/月

5,000元

东莞市常平镇朗洲工业路32号104室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商铺租赁

  三、行业要求:需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不得经营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租赁物业用途:商业。

  四、竞投单位准入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法人。

  竞投意向人报名参加竞投前应仔细阅读标的物交易公告,并特别注意确保符合交易公告列明的竞投人资格要求。(符合准入条件才能竞投。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不能参加。)竞投后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初步竞得人,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保证金归业主所有。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五、本次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900/fwzn/detail?id=246238968033599488,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年11月07日17点00分前通过交易系统(https://zh.ggzy.dg.gov.cn/zhjy/UnifiedLogin/dglogi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25年11月10日17点00分前完成保证金缴交(缴交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保证金账户只接受银行账号转账途径入账(不接受现金途径入账、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途径入账)。竞投申请人提交竞投申请后,应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公告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同一项目不接受分多笔缴纳)。每笔竞投保证金只对应一个编号的项目。竞投申请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竞投申请人名称一致。请竞投意向人注意咨询受理转出银行和提前安排保证金转出时间。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一)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章(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如有须提供);(三)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个人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四)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五)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由网上交易平台重新组织交易。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点00分-2025年11月07日17点00分。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交易公告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17点00分至2025年11月07日17点00分。

  十、竞投时间

  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15点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17点00分,此后进入限时竞价环节。

  十一、初步竞得人审核资料时间

  初步竞得人需在2025年11月12日17点30分前提交审核材料。

  十二、合同签订时间

  交易双方原则上应在交易报价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场所签订正式交易合同。

  十三、初步竞得人保证金说明

  此项目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分为以下4种情况,处理方式均由项目委托方设定:

  (一)项目正常成交且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二)初步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且发布终止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三)初步竞得人弃标且发布弃标公告,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转业主指定账户。

  (四)项目终止,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为退还保证金。若已符合初步竞得人保证金处理方式(一)、(二)、(三)处理条件的,则不再执行方式(四)。

  十四、其它信息

  竞价结束产生初步竞得人时,经镇街招投标服务所协助审核确认竞投资格后,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原路退回,初步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转至业主单位指定账户或原路退回。

  标的物无人竞投的,如有其他意向人,可在不改变原交易方案主要条件、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基础上,自交易程序终止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网上报名“先到先得”原则与业主单位达成交易,或可由镇街招投标服务所重新组织公开交易。

  朗洲村在该项交易中有以下声明:1、我社收取租金时,只开具常平镇农村集体专用收款收据,若竞得人需要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竞得人承担;2、未经我社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经我社集体民主决策程序通过,竞得人不得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3、中途退租或未经我社书面同意擅自将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转借或转租他人,押金不给予退还;4、租赁物以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使用。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维护管理(含租赁物墙身及屋顶漏水等)由竞得人负责;5、水电、消防、设施的安装、保养费、维修费、年检费等费用,由竞得人负责承担,水电、消防设施的使用风险由竞得人负责承担;6、租赁物不能用于生产经营或存放涉及环境污染、易燃易爆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用途;7、竞得人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规,履行环保义务,不得违规排放污染物质。竞得人不得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不得生产经营侵犯他人商标或其他权利的产品;8、交易物业移交后实测面积与合同载明面积有出入的,成交总价不作调整,仍按交易约定的价格执行。9、租赁期间,因政府政策、政府建设需要征用或拆除、改造已租赁的物业,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责任。政府因以上行为给予的补偿,除竞得人经我社书面同意的室内装修、设备搬迁费用归竞得人所有外,其余全部归我社所有。10、竞得人需按政府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要求及其标准,自行承担物业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切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承担。11、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自觉加强消防、安保、环保措施,保持环境卫生,负责门前“三包”及六乱清理,不占道经营,并对消防和其他一切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12、租赁物交付标准:以实际交付竞得人使用时的实物现状为准,如竞得后实物交付租赁物现状与竞得人现场参观时不符,仍以实际交付时实物为准,我社不承担与实物不符的瑕疵担保责任。13、租赁物内的一切垃圾及杂物等由竞得人自行清理及承担所有费用。14、中标方如需在商铺外的空地上搭建建筑物,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向我社申请,经我社书面同意后方可搭建,并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及所有费用。合同期满后,地上搭建物无偿归我社所有。

  十五、终次报价

  无

  十六、联系方式

  集体经济组织名称:朗洲村霞春元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769-83930002

  交易服务机构: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

  联系地址:东莞市常平镇朝阳三街41号城建大楼一楼

  联系电话:0769-83827360

东莞市常平镇招投标服务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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